关于“14渝路01”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

    回售代码:100908
  回售简称:渝路回售
  回售价格: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张
  回售申报期: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2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8年3月16日
  债券票面利率是否调整:较发行时票面利率5.00%上调107个基点至6.07%
  特别提示π
  1、根据《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利率上调选择权,重庆路桥(600106,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上调票面利率107个基点至6.07%,即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6.07%并固定不变(注: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为5.00%并固定不变)。
  2、根据《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在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申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3、本公告仅对“14渝路01”债券持有人回售申报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回售申报的建议。“14渝路01”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π//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4、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公司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4渝路01”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2018年3月16日。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
  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14渝路01
  4、债券代码:122364.SH
  5、发行规模:人民币4.5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发行人第3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张
  8、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3月16日
  11、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期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16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则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16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3月16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3月16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8年3月16日。
  14、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3月16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3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发行人利率上调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16、回售选择权:附发行人第3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41号。
  18、信用级别:2017年5月,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跟踪评级,公司主体
  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4渝路01”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2015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15日)票面利率为5.00%;在存续期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107个基点,即票面利率调整为6.07%,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2018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15日)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代码:100908
  2、回售简称:渝路回售
  3、回售申报期: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2日
  4、回售价格: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张;以10张(即面值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5、回售申报办法: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必须于回售申报期进行回售申报,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后的票面利率。
  6、回售兑付日:2018年3月16日。发行人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为申报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四、回售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发放日:2018年3月16日。
  2、回售部分的债券付息方案:回售部分债券享有自2017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的利息。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00%。每手面值1,000元的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0.00元(含税)。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回售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债券持有人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
  联系人:贾琳、王小俊
  电话:023-62803632
  传真:023-62909387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层
  联系人:耿旭
  电话:021-20336000
  传真:021-20336040
  3、债券登记机构、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600663,股吧)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电话:021-68870114
  传真:021-68875802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 HN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