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地十方”在渝签署备忘录 11条措施助推金融支持“南向通道”

华龙网6月29日15时26分讯(首席记者 佘振芳)今(29)日上午,金融支持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简称“南向通道”)推进会议在重庆召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南宁中心支行、贵阳中心支行、兰州中心支行、西宁中心支行和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贵州省商务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商务厅共同签订支持建设“南向通道”合作备忘录。

本次会议旨在推动五地金融部门及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南向通道”建设,为“南向通道”贸易活动提供便利化的结算、融资等金融服务,切实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

会上,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局长韩宝昌通报了“南向通道”最新建设进展,并结合近一年多来“南向通道”影响力不断增强、运行班列和货运量不断攀升等实际,建议金融系统在基础设施建设、贸易融资和结算等方面对“南向通道”建设给予大力支持。

人民银行国际司副巡视员艾明在简要回顾了我国金融对外开放历程后表示,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及“南向通道”建设,支持人民银行五地分支机构结合自身职责和“南向通道”建设需求,在五地政府合作共建“南向通道”框架下,主动作为、提高效率,积极推动金融部门支持“南向通道”建设,要求在坚持发展实体经济、动员多方力量参与建设、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做好金融风险联防联控等工作基础上,共同推动将“南向通道”建设成为西部开放的先导性公共基础设施、重要物流通道和现代开放经济体系重要平台。

会议期间,五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南向通道”政府牵头部门就充分发挥金融体系职能职责作用,主动对接和有效促进“南向通道”发展达成共识,正式签订了《支持建设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合作备忘录》。此外,中国建设银行五地分行、渝桂黔陇四地农商行(农信社)签订同业合作协议,渝桂黔陇青五地金融机构与“南向通道”重点物流商贸企业也签订了银企合作协议。

据了解,这次“五地十方”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主要内容包括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共同引导五地金融机构支持南向通道关键节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债券发行和跨境融资的支持、加大对物流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强对本地产业扩大国际市场的金融服务、促进贸易和物流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供需对接、共同推动辖区金融机构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支持金融机构信贷资源适度向南向通道相关企业倾斜、加强信息共享和风险联防联控等11条具体措施,致力于把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建设成有机衔接“一带”和“一路”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助力“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促进西部地区新一轮开发开放。合作备忘录的签订有力实现了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金融与物流领域的有机融合,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和发挥重庆作为项目运营中心的枢纽作用,必将为“南向通道”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会后,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人行重庆营管部还举行了金融支持“南向通道”银企对接活动,五地银行机构代表发布了支持“南向通道”的相关金融产品。

重庆市政府、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司局领导;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南宁中心支行、贵阳中心支行、兰州中心支行、西宁中心支行、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贵州省商务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商务厅、渝桂黔陇青五地金融机构及“南向通道”重点物流商贸企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