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卿谈为何将胡风案与美蒋联系:毛主席亲定的

核心提示:罗瑞卿说:“把胡风集团作为与美蒋密切联系的反革命集团是勉强一点,但这是毛主席亲自定的,大家看怎么办?”另外“两长”也认为证据不足,最后罗瑞卿表示:“还是按照毛主席的意见办吧!”

罗瑞卿谈为何将胡风案与美蒋联系:毛主席亲定的

本文摘自《同舟共进》2010年第8期,作者:吴戈,原题:《“格君心之非”与“面刺寡人之过”》

我读过王康同志一篇题为《我参加审查胡风案的经历》的回忆文章。王康去世后,其家属编了一本《王康纪念文集》,读后颇多感慨。王康原任中宣部干部处副处长,胡风案发生后,被派往中央肃反领导十人小组,任办公室副主任,亲自参加了胡风案的审查。审查中,他发现胡风解放前是被国民党严密监视的左派人士,而被说成是胡风集团重要骨干的阿垅,则已由周恩来等人证明是中共地下工作人员。因此,王康在1956年春天的肃反领导小组办公会议上提出,胡风集团中没有反动历史的人是否可以不定为反革命分子。没想到罗瑞卿却批评说:“王康!你这个意见是个坏意见。”多年后,王康因此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

其实,罗瑞卿也并非没有与王康类似的看法。某次,公安部罗瑞卿、高检梁国斌、高法高克林等召开“三长会议”,研究审判胡风反革命集团的准备工作。罗瑞卿说:“把胡风集团作为与美蒋密切联系的反革命集团是勉强一点,但这是毛主席亲自定的,大家看怎么办?”另外“两长”也认为证据不足,最后罗瑞卿表示:“还是按照毛主席的意见办吧!”

其后,周扬曾与罗瑞卿商量,是否召开十人小组全体会议讨论一下,但罗表示胡风集团是毛主席定的性,怎么能讨论?又其后,公安部上报过一份给部分“胡风分子”甄别平反的报告,陆定一和罗瑞卿决定压下这个报告。理由是,报给毛主席,毛主席也不会批准,只会干扰主席的全局部署,费力不讨好。

明知领导人错了,就是不愿或不敢向领导人提出,甚至将错就错,以错为正。于是,一桩牵连甚广、危害极大的冤案就这样造成了。

我想起了孟老夫子的一句话和齐威王的一则故事。孟子说过:“格君心之非。”格者,正也,“格君心之非”,说的是君主有了错误念头,儒者或为臣者可以出面批评他、纠正他。汉朝刘向《战国策》中谈到齐威王的故事。齐威王为了鼓励人们给自己提意见,曾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讥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据说,此令既出,提意见的人络绎不绝,齐国因此大治。历史上的齐威王是否真的如此虚心大度,因为没有更多佐证,不敢肯定。不过,这个故事反映出儒家的一种理想:国君的位子虽高,权力虽大,也需要听取批评,越是当面的、尖锐的批评,越应受到奖励。

权力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权力越大,为善与为恶的能耐也越大。因此权力需要制衡,使之尽可能为善而不为恶。国君为善,一国之人受惠;为恶,一国之人遭殃。怎么办?于是便有“格君心之非”的提倡与“面刺寡人之过”的故事。儒家虽然承认国君的最高权力,但并不承认国君是最高道德和最高智慧的代表者,希望用“格”与“刺”的方法防止对“权力”的滥用。这是儒家聪明的地方,无以名之,勉强概括,也许可以说是一种“儒学民主主义”吧。在“儒学民主主义”的培育、熏陶下,中国历史上出现过不少敢于向皇帝提意见的名臣,如唐代的魏征、宋朝的朱熹、明代的海瑞等。他们敢于冒犯天威,犯颜抗争,才使得皇帝有可能少做错事、坏事。自然,儒学提倡的这种“格君心之非”与“面刺寡人之过”对皇权的约束力很小,也很可怜,若碰到“昏君”、“暴君”,儒家就无所施其技了。

然而,很可惜,有一段时期,我们连“格君心之非”这样可怜的一点“儒学民主主义”都不允许,自然“面刺寡人之过”更被认为“大逆不道”了。罗瑞卿等固然不敢纠正毛泽东等关于胡风案的错误定性,“大跃进”、“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局性的错误,当时又有多少人敢出面指明?彭德怀、张志新等人是勇士,他们敢于提出不同意见,然而,不是被扣上右倾机会主义的帽子罢官批判,就是被作为反革命分子割喉处决。

那时候,领袖不仅拥有最高权力,而且被认为是最高智慧和最高道德的体现者。罗瑞卿等审查胡风案的时候,“句句是真理”一类语言虽未出现,但“个人迷信”与“绝对权威”早已形成,罗瑞卿等人的表现,良有以也。

历史上,一个人能成为领袖,必有其过人之处。革命领袖,如果能充分掌握并运用人类创造的知识宝库,又善于集中当代人民群众的无穷智慧,就可能比常人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其所言、所思、所行可能谬误更少而真理更多。然而,世界上没有全知全能的圣人,做错事、作出错误决策都是难免的,这就需要民主,需要监督和制衡,做到有“非”允许“格”,有“过”允许“刺”。这样,其“非”其“过”就可能及时改正,不会造成巨大的社会灾难。在这方面,胡风案的定性,“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就是前车之鉴,值得人们深长思之。

罗瑞卿谈为何将胡风案与美蒋联系:毛主席亲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