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长开殡仪公司以权谋私的典型案例
据报道,辽宁朝阳市民政局干部赵凤阳,在担任当地殡仪馆馆长期间,创办了一家殡仪服务公司,个人占股67.12%,除接管殡仪馆部分业务外,还新增了其他高额收费业务。由于系垄断经营,导致当地殡葬收费乱象横生,高额的费用让“穷人借钱办丧事”。
不请“阴阳先生”不派车、谎称低价项目只针对非正常死亡、按“馆内规定”强制售卖高价鲜花、馆内购买骨灰盒才能按时火化——朝阳市殡仪馆的敛财手段,真可谓简单粗暴。
而这些收费,殡仪馆会出具三张不同的票据:发票、收据、购货清单,分别盖着朝阳市殡仪馆、众生殡仪服务有限公司的公章。因为殡仪馆是事业性公益单位,大金额带有暴利性质的收费,自然全部由后者以各种殡葬服务名目收取——而殡仪馆和殡仪公司竟在一个收费窗口。
殡葬暴利,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虽然有明文规定“严禁强行服务、强行收费、搭车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但这规定,在这个殡仪馆违反得如此彻底,令人咋舌。
赵凤阳任职朝阳市殡仪馆馆长期间,公然在馆内投资办企业,而且,明摆着利用自身职权赚钱,这是典型的以权谋私。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赵凤阳退休后,却依然利用殡仪馆垄断经营特权,大发死人财,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
死亡是每个人的终点,让亲人拥有一个体面的葬礼,这是所有家属的朴素情感。高端殡葬服务可以市场化,但绝不能挤占基本殡葬服务,更不能利益输送内部自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