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古称长安、京兆。是陕西省省会、副省级市,中国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科研、教育和工业基地,陕西省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教中心,世界历史文化名城,亚洲知识技术创新中心,中国重要的制造基地。市委书记,中国共产党的一个市的委员会的一号人物的称谓,市的第一领导人,多数是正厅级官员。计划单列市市委书记为副省级。
历任西安市市委书记
第一任:贾拓夫,任期时间:1949年5月-1949年12月
第二任:赵伯平,任期时间:1949年12月-1956年3月
第三任:方仲如,任期时间: 1956年5月-1958年6月
第四任:张策,任期时间:1958年6月-1962年12月
第五任:彭天琦,任期时间:1963年3月-1966年5月
第六任:肖纯,任期时间:1966年5月-1967年1月
第七任:孙长兴,任期时间:1968年3月-1975年12月
第八任:王林,任期时间:1975年12月-1979年2月
第九任:陈元方,任期时间:1979年2月-1982年6月
第十任:何承华,任期时间:1982年6月-1984年11月
第十一任:董继昌,任期时间:1984年11月-1988年5月
第十二任:安启元,任期时间:1988年6月-1990年10月
第十三任:程安东,任期时间:1990年10月-1995年1月
第十四任:崔林涛,任期时间:1995年1月-2002年1月
第十五任:栗战书,任期时间:2002年1月-2003年12月
第十六任:袁纯清,任期时间:2004年1月-2006年6月
第十七任:孙清云,任期时间:2006年6月-2012年6月
第十八任:魏民洲,任期时间:2012年6月-2016年12月
现任(第十九任):王永康,任期时间:2016年12月-至今
历任西安市委书记简历
第一任:贾拓夫
贾拓夫(1912年-1967年5月7日),原名贾耀祖,陕西省神木县人。14岁时,考入“绥德第四师范学校”学习;并于同年加入共青团,曾担任学校团支部书记、团县委书记等职。1928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但还一直在共青团工作;历任陕北团特委组织部长、代理书记,共青团陕西省委委员、组织部长兼共青团西安市委书记等职。
1932年8月,出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并负责宣传工作。1933年7月28日,中共陕西省委被国民党军警破坏,贾拓夫随后辗转前往“中央革命根据地”。1933年年底,在“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他当选为苏维埃政府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并留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工作。1934年10月,贾拓夫随军参加长征,任红军总政治部白军工作部部长,负责筹运粮食;同时,他也是惟一原籍陕北参加长征全过程的人。受中央委托,贾拓夫担任与陕北党组织以及陕北红军的联络工作。在红军到达延安后,贾拓夫曾历任陕甘苏区中央局白区工作部部长、陕北省委宣传部长,中央特派员、关中特委书记、三边特委书记、少数民族委员会回民部部长等职。在西安事变后,贾拓夫出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恢复建立和发展在地方的中共的组织。1939年回到延安后,在张闻天、李维汉的领导下,贾拓夫开始主持西北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此后,他历任陕甘宁边区中央局统战部部长、调查研究局局长,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委、秘书长、边区参议员,西北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等职;毛泽东曾称赞贾拓夫是“党内贾宝玉”、“陕北的才子”。1949年5月20日,中共进驻西安;24日,“西安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贺龙任主任,贾拓夫为副主任;2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宣告成立,贾拓夫又以中共西安市委书记、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的身份,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市人民政府的第一任市长在整个西北解放后,贾拓夫开始主持西北财经委员会的工作。1952年8月,他奉调进京,协助陈云、李富春参与全国经济的管理工作,并历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第四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轻工业部部长等职;曾是中央财经小组的成员,在对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第一个五年经济建设计划的执行中,做出了贡献。1959年7月的庐山会议,被划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不久,就被调离了经济计划领导岗位。
由于在“反右斗争”以及“文化大革命”中,遭受长期迫害和虐待,贾拓夫于1967年5月7日在北京逝世,终年55岁。1979年3月31日,中共中央做出决定,为贾拓夫平反,恢复了他的名誉;并于1980年3月20日,为他在北京举行了追悼会。
第二任:赵伯平
赵伯平(1902年7月1日-1993年5月7日),又名赵绍平,陕西蓝田县人。青年时代就开始参加地方农民运动。在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赵伯平成为当时关中地区中共革命的青年领袖。
曾于1930年7月至1932年12月,担任中共陕北特委书记,与刘志丹、谢子长等人一起,领导了陕北地区早期的革命活动。1933年后,出任中共三原中心县委副书记、书记;当年8月,曾因叛徒出卖,被捕入狱;直到“西安事变”后获释。抗日战争期间,赵伯平历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青年工作委员会书记、宣传部部长、青年部部长、组织部部长等职。1943年3月起,先后担任中共西北中央局党校副校长、陕甘宁边区各界抗日救国联合会秘书长、陕甘宁边区文艺界协会主席;1945年4月,出席了中共七大。国共第二次内战期间,赵伯平主持中共陕西省工委、关中地委的工作,领导陕西地下党活动。1949年5月,中共政权进驻西安,赵伯平随即被任命为中共西安市委书记、并兼任西安各界代表会主席、西北军政委员会劳动部长等职;是中共接管西安市政权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建国后,赵伯平先后担任西安市(直辖市)市委书记、第一书记,市政协主席,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委、兼宣传部部长等职。1954年,西安市改为省辖市后,赵伯平出任中共陕西省委第二书记、书记处书记,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党组书记兼副省长;1959年7月,升任陕西省省长。1963年3月,赵伯平调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厅副主任;在1965年2月召开的第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当选法案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赵伯平遭迫害;直到1979年才恢复工作,出任第五届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1993年5月7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
第三任:方仲如
方仲如(1901年-1983年),原名廷桢,字干才,化名李惠亭,陕西咸阳市新店人。1908年至1916年就读于家乡私塾和西安高小,1917年春,考入陕西省立第三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