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用人需求,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19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有关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1.提供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新校区二室二厅(已装修)周转房1套(按周转房有关规定使用);
2.纳入事业编制在编人员管理,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湖北省外考生可采取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受理。
2.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9年4月22日17时
3.报名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松园路142号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办公楼706室,邮编:430022
4.联系电话:027-85306849 15927002233(刘老师)
027-85306847 18627863099(杨老师)
027-85306850(传真)
邮 箱:hbswdxzzrsc@163.com
5.报名要求及所需资料详见省委党校网站。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4月22日。
2.资格审核有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2日(35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加入中国共产党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之前。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为2019年8月31日。
3.关于学历(学位)的说明:《资格条件一览表》学历一栏标明的“博士研究生”是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报考人员提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2019年12月31日前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博士学位证书2019年12月31日前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先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员资格。
党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程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法进行,课程试讲要求考生模拟课堂进行课程讲授,时间不超过20分钟。回答问题要求考生回答3个问题,每个问题回答时间(含思考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其中课程试讲占60%,回答问题占40%。
编辑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编辑和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要求考生回答3个问题,每个问题回答时间(含思考时间)不超过7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通过官方网站公告,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规定
所有专项公开招聘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0分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