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源名誉权案胜诉 判决被告致歉并支付精神损失费

王源名誉权案胜诉 判决被告致歉并支付精神损失费

 
王源  


1905电影网讯 4月3日,据海淀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王源名誉权纠纷一案一审胜诉,判决被告需连续30日在其首页向王源致歉,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王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赔偿金共4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判决书中,原告王源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两人向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诉讼合理开支,合计53万元。法院依据两位博主的主观恶意程度,措辞的使用方式以及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做出判决。但因为王源索要经济赔偿没有依据,拿不出损失的证据,法院驳回原告王源其他诉求,要求被告首页持续30日登载致歉声明,向王源赔礼道歉,并支付王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和1500元。


王源名誉权案胜诉 判决被告致歉并支付精神损失费

 
王源工作室声明  


据悉,2017年12月,被告曾通过微博发文造谣王源整容,王源工作室委托律师事务所起诉造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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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