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书显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主要负责人为徐腊梅,该分行存在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虚增存款规模,违规开展代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集团授信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对此,徐建华负管理责任。
苏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罚款人民币11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徐建华罚款人民币8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