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世界的目光聚焦北京。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大幕将启。“依法治国”,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第一次镌刻在党的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全党作出的战略抉择,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既是对我们党法治思想、法治实践的总结,更将掀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
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人的时代命题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法治,中华民族发展进步的艰辛探索。
法治,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历史的演进为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启了时间窗口——党的十八大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担当起时代赋予的使命,从“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到“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从“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系列重大思想重要论断,一系列关键部署核心举措,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为党治国理政提供了根本遵循。
此时的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表”已进入倒计时,而经济社会发展则面临许多新形势新课题——
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必须通过法治克服短期化、功利化倾向;改革进入“深水区”,必须通过法治形成更加规范有序推进改革的方式;社会进入“转型期”,必须通过法治化解当下社会问题复杂性与应对方式简单化之间的矛盾……
“时代已经给出命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迈过前进道路上的沟沟坎坎,考验着新一届党中央的智慧和魄力。”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所所长李林说。
党的十八大之后不久,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讲话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高度,鲜明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思想。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的基本准则;法治国家是主体,法治政府是重点,法治社会是基础。”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指出,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坚持”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总布局。
在这一总布局的架构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一系列理论阐述,不断丰富和完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和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
这些重要论述,既有对多年来党的治国理政思想的一脉相承,又有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的创新发展,为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
“我国经济社会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再像过去那样运用权力思维、行政思维甚至人治思维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已经不行了。”袁曙宏说。
时代呼唤依法治国,群众期盼依法治国。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直面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严禁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
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高反腐败法律制度执行力,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
……
专家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既有理论层面的深邃思考,又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具体部署,展现出系统推进、重点突破的态势。
依法治国,中华大地上的生动实践
“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指引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在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上,向着制度化、法律化不断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向纵深发展。我们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不断提高,良好的法治环境正在形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如何处理深化改革所必需的“破”与法律规定上“立”之间的关系,成为检验执政者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一个风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