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反对以产能置换名义新增水泥产能

坚决反对以产能置换名义新增水泥产能

编者按:

今年初,工信部发布《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实施办法》规定:水泥熟料项目,除西藏地区继续执行等量置换外,其他地区全面实施减量置换,其中:位于国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内的建设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5吨产能;位于非环境敏感区内的建设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25吨产能。与2015年的《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相比,新的《实施办法》加大了减量置换力度,对用于置换的产能限定更加严格,但仍允许跨省产能置换。近年来,由于行业效益明显好转,一些地方或企业又有了新增产能项目的投资冲动,导致无效产能死灰复燃,同时也存在批小建大和重复置换等问题。根据数字水泥网统计,今年以来,已公示水泥熟料产能置换项目共有14个,其中跨省置换有7个。产能置换给行业带来的产能过剩加剧的隐患引起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的高度关注,近期,工信部和国家发革委联合发布《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提出,严肃水泥产能置换,对于跨省置换项目,公示前需召开听证会,严禁“批小上大”。中国水泥协会及企业高层人士纷纷表示,坚决反对利用产能置换名义新增产能,并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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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以产能置换名义新增水泥产能

中国水泥协会会长
乔龙德

乔龙德:将供给侧改革落到实处

第一、改变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投资项目审批办法。国务院41号文(《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3〕41号)出台以后,水泥投资项目审批权下放到省级的体制,利益驱动者与决策者于一身,缺乏制衡机制,缺乏政府主管部门,包括环保部门、土地、电力、纪检部门和行业协会参与的公开、公正、透明的审批制度,事实证明现有的审批办法遏制不了新增产能。

第二、停止产能置换。水泥协会通过调研、分析,并征求了大家的意见,大家普遍认为应该停止产能置换。产能已经严重过剩了,置换没有意义,产能置换的办法是造成近几年新增不能遏制、产能过剩越来越严重的根源。从国务院38号文(《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 38号)出台到去年年底新增熟料产能占总熟料产能的42%, 38号文没有控制住新增产能,41号文也没能控制住,形势非常严峻,建议政府部门及时调整。

第三、政府设立化解产能过剩专项资金。政府为钢铁和煤炭行业设立了1000亿元去产能专项资金支持,水泥行业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兼并重组也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淘汰落后不突破,供给侧结构改革就没有突破口。[详细]

坚决反对以产能置换名义新增水泥产能

中国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
孔祥忠

孔祥忠:评产能置换政策对水泥行业去产能的影响

1、将产能置换政策仅限定为“分类妥善处理在建违规项目”。对于即将建成或已建成违规水泥项目,在符合布局规划和环境承载力要求的前提下,实行“有偿产能置换”,取消水泥建设项目异地置换。将产能置换政策作为新增产能的“最后晚餐”,为下一步行业去产能造就好的政策环境。

2、按照国发〔2013〕41号和国办发〔2016〕34号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举报查处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参与监管”,“发挥协会作用,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建议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增加行业协会对产能置换政策执行的监督和清理违规项目的协调作用。水泥产能是否过剩?是地方政府说了算,还是地方协会说了算?建议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做出分析评估报告,列出各省市自治区水泥产能过剩程度的基础数据,为下一步各地去产能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3、建议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尽快出台支持设立水泥行业去产能专项资金指导意见,引导水泥行业开展去产能工作,完成国发〔2013〕41号提出的水泥行业“十三五”目标任务。[详细]

坚决反对以产能置换名义新增水泥产能

中国水泥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崔星太

崔星太:水泥产能置换应慎之又慎

《实施办法》以推动技术进步,优化结构布局为由,推出产能置换措施,虽然为推动技术进步提供了政策支持,但未能抓住当前产能严重过剩这个主要矛盾,背离了去产能这个大方向,似乎弊大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