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沐川县惠民农贸市场建设多名民工执行款被随意划拨侵吞

“执行难,难于攀蜀道”近期,四川乐山市沐川县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案件中,众多民工称当地法院将本属于破产清偿第一顺位的民工工资搁置一旁,还将同一类型和权益的债权人排除在外,七年过去了,民工至今未能拿回分文。

2012年,沐川惠民农贸有限公司(下称惠民农贸)将高笋乡农贸市场工程发包给四川昆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昆仑建设)承建,两公司系同一法人钟某,期间受国家政策调控影响遭遇资金困难,原计划开发的10栋完成6栋就戛然而止。

2014年,“实力雄厚”的周某接手后期4栋。周某在未完成手上4栋项目的情况下,又逼迫昆仑建设将前期6栋的外装工程转包给自己,扬言将其他承包方打出工地,并多次纠集不明人员阻扰卿某施工,甚至控制惠民农贸财务人员自由直至深夜凌晨。其中,代建人卿某被恐吓威胁,就连法人钟某也被打骨折住院。

2018年,周某以合同纠纷将钟某诉至沐川县人民法院,并申请裁定惠民农贸破产。2020年5月13日,县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查封了昆仑建设在惠民农贸管理处登记债权中分得的住宅、车库、摊位和门市数套,资产价值共计约235万元。县法院陈法官,将周某判定为优先受偿人。然而,作为劳务人员的干某等五位债权人,却被挤兑成普通受偿对象。

据悉,五人因工资拖欠早于2015年分别起诉至沐川县法院,于2016年4月沐川县人民法院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定惠民农贸和昆仑建设十日之内共同承担,相继沐川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责令其支付干某等12名民工工资的剩余拖欠款共计约46万元。10月县法院作出强制执行裁定,但未执行。

2020年6月2日,五人与昆仑建筑达成债务清偿协议书,分得其中4间门市和27个摊位,折价共计约46万元以抵偿劳务费。2020年6月5日,县法院执行裁定书,对上述协议财产查封,6月11日作出结案通知书。后又因实际履行不能,沐川县法院认为此前作出执行裁定书和结案通知书均存在错误,启动执行监督程序立案审查,于2021年11月2日予以撤销,裁定继续执行。

工友表示:“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劳工工资应该是第一顺位优先清偿,我等无论是申请执行的时间还是依法执行的对象,都应该是破产拨付的首要位置,可是在多次的债权大会,均未通知我们参加,也并未分配工资,当时破产管理人张某告诉我们工资跑不了。后来法院又告知我们惠民公司没钱了,要我们去找昆仑建设执行,现在又说只有在惠民农贸才能享受优先受偿。另一方面,陈法官在2020年11月又委派当地闲散人员郑某,把已划给昆仑公司的市场滩位及资产,私自去收取市场管理费4万元左右,流失资金至今去向不明。又光从这个处理结果来看,不禁使人怀疑陈法官和周某之间存在某种往来...”

无独有偶,同样作为承包人也是实际施工人的卿某,于2018年与惠民农贸签定代建协议,双方约定开市之后,惠民公司所售摊位及其市场管理费皆由卿某收取已作抵偿代建工程的垫资费,是应享有与周某同等的权益的同类债权人,周某能够得到全额受偿,卿某即使得县法院的裁定受偿的摊位95个,却也如出一辙其所有的惠民农贸拖欠的约95.6万元债权被划拨到毫无支付能力的昆仑建设,最终丧失了优先权被周某侵蚀殆尽。

值得一提的是,钟某称:“在工程鉴定评估报告中,周某所做的4栋工程经四川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天就出具报告,同样是法院指定委托的第三方鉴定单位,卿某的工程却长达20多个月。且同一设计施工图,经评测钟某所完成的建筑面积为约1.3万平方造价约为785.6万,而周某所完成的建筑面积0.8万平方米造价却为787.6万,单价金额差距如此之大。广大债权人大部份对工程都较熟悉,周某施工部份不足500万,陈法官却判给周某900万,相差400多万。”

如今,县纪委找陈法官谈话后,陈法官就被调到其他地方去了,可是工友们起早摸黑辛苦劳作的血汗钱也被分割完毕,无处可寻无理可诉,其中大多已步入老年,既没有经济能力,也没有社会保险,多次反映到相关部门均是无果而终没有下文...

期望相关部能不讳疾忌医的清醒练好内功问需于民,对工人讨薪包案落实挂牌督办,让邪风乱象无处遁形,让劳动果实遍地开花,让阳光充盈在社会运转的处处空间,浸润在每一起案件中和每一个工人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