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莫言
第三章 各级人员工作职责
(一)理事长职责1.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人代表,领导基金会的全面工作。
2.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3.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4.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5.审批限额以上及预算外的开支,检查财务收支情况。
6.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秘书长职责
1.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章程》规定行使权力,并经理事长授权审批基金会财务收支工作(本“办法”经党组批准或理事会通过视为授权)。
2.主持基金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决定。
3.参与基金会重大事项的决策。
4.协助理事长对基金会进行管理。
5.组织起草需提交理事会议的各项工作计划、方案、制度和工作总结。
6.根据《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组织起草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报告。
7.筹备召开理事会的各项工作。
8.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副秘书长职责
1.协助秘书长工作。
2.做好基金运作和项目开发实施工作。
3.做好本“办法”第五章(一)、(二)款中的工作。
4.做好为理事会会议和年度工作报告提供分管工作的情况素材工作。
5.完成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会计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各种财经政策、纪律和有关财务制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设置各种会计帐薄、科目,并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3.根据年度收支预算,控制资金使用。
4.负责填制和审核收支凭证,监督和抵制一切不符合财经政策和纪律的收支凭证。
5.及时整理财务凭证,认真清理基金会的财务收支帐目,及时编制会计报表,月末向秘书长报告当月财务收支情况。
6.建立会计凭证、帐薄表册、财务文件、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分月装订,年终建档,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不得销毁;妥善保管财务专用印章、法人代表名章,并按规定使用印章。
7.会计人员调离或因故离职,应将经手会计凭证、帐册、文件资料及未了事项如实移交,并由会计主管人员或主管领导负责监交;移交人、接交人等均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字。
8.财政、银行、审计、税务等部门及上级机关检查基金会有关财务情况,需抽查会计资料时,经理事长或秘书长同意后,会计人员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9.注意了解国家财经政策,观察金融市场动向,跟踪本基金会资金运作市场情况,保证资金运作安全,并及时提出调整资金运作建议,供决策参考。
(五)出纳员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政策、法规和有关的财务制度,不断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
2.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认真审核报销单据和支出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签字和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并核对领导审批权限,对违反财经规定的应拒绝办理。
3.坚持原始凭证逐日登记入帐,并及时掌握银行存款数额,所有帐目必须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填写工整。
4.贯彻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货币管理制度,财务印鉴必须与会计分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签发一切支票和现金借出,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5.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理好现金、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及其他有价证券,库存现金超过银行规定限额,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转借和坐支,不得“白条”抵库,更不得贪污挪用。违反制度造成损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立档工作。
(六)办公室人员职责
1.负责基金会文件保管,做好文件收发、催办、归档等工作。
2.负责办公用品、礼品的采购和管理,不得假公济私。
3.负责接洽来人来访,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负责资料上报工作。
5.负责基金会的各种文字材料的整理、装订和保存。
6.负责基金会有关资料的网上操作。
7.负责基金会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8.负责办公室其他日常行政工作。
9.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
(七)业务人员职责
1.募资工作。
2.负责项目开发和实施工作。
3.负责外事活动的协调工作。
4.负责合作协议的洽谈和跟踪办理。
5.负责项目大事记收集、上传工作。
6.网站维护管理。
7.各项协议的审核及项目运作的风险把控。
8.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