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莫言
汽车消费维权难主要表现在五大方面:经营者巧立名目,消费者辨识难;经营者不提供凭证,消费者取证难;产品质量出现纠纷,消费者鉴定难;经营者推诿扯皮,消费者协商难;维权涉及问题复杂,消费者投诉解决难。
综合分析本次奔驰车事件及汽车消费领域的投诉问题,中消协有针对性地提出,汽车产品合格交付,是经营者的应尽义务。实践中,一些经营者向消费者交付不合格车辆,却以汽车三包规定为由拒绝承担退货责任或相应赔偿责任,有违法律规定。
此外,《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服务指引(试行)》属于行业自律规范,不应限制消费者权利,应根据消费者诉求,结合有关实践争议案例进行修改完善。
还有就是,经营者在交易过程中,应对全部收费项目事先向消费者明示,且不得作出不合理限制或者强制交易。但当前汽车销售服务中,存在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缴纳续保押金或续保保证金等问题。有些经销商代办业务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多收上牌费、金融服务费,还不开具发票,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厉惩处。
中消协表示,下一步将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问题。将探索建立汽车消费专业委员会,借助专家、律师力量,提升汽车投诉处理效能;探索建立汽车消费领域信用公示机制,公开披露故意拖延、无理拒绝以及其他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失信行为。
文/本报记者 张雅 李卓雅 王薇 蔺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