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2套今日观察:再评锦湖轮胎质量门

  CCTV2《今日观察》:再评锦湖轮胎质量门”

  今年的3·15晚会,曝光了锦湖轮胎涉嫌在生产过程当中掺假的消息,而轮胎的质量和安全,也是成为大家所讨论的一个热点。究竟有多少人、多少车正在使用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锦湖轮胎?汽车生产商、经销商和制造轮胎的企业,谁应该为我们的消费者的安全负责?央视财经频道主持人史小诺和特邀评论员《中国消费者报》副总编辑李晓光、张鸿共同评论。

  “锦湖轮胎”公开道歉,国家质检总局已暂停锦湖轮胎天津公司3C认证,“锦湖轮胎事件”再追踪。

  甘肃酒泉消费者:鼓包的锦湖轮胎

  (甘肃酒泉消费者)

  我现在有6只锦湖轮胎,3只是鼓包的。

  福建南平消费者:鼓包和裂痕的锦湖轮胎

  (福建南平消费者)

  锦湖牌轮胎鼓包和裂痕的现象,使得我感到车子行驶很不安全。

  李汉夑:申请召回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

  (锦湖轮胎中国区总裁)

  公司出于对消费者负责态度,在最短时间内确定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没有按照公司内部标准生产的产品范围后,申请召回。

  李晓光:锦湖轮胎的致歉并不影响暂停3C认证的实施

  (《中国消费者报》副总编辑 《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虽然这个道歉来得晚了一点,但是锦湖能够做出这样的一个姿态还是值得肯定的。就目前的情况看,还有一些问题消费者需要了解清楚。锦湖这次召回是只涉及天津工厂这一个工厂,还是包括长春和南京另外三家工厂的产品。再一个就是它究竟到这个什么时候?因为按照一般的对轮胎使用标准来看,一般是5年8万公里左右,如果按照这个时间段来算,进行产品召回,是不是应该从现在上缩5年,使用锦湖轮胎的消费者如果遇到了轮胎鼓包或者是裂纹的情况,是不是他们的这些轮胎都在召回范围之内,这也是锦湖轮胎应该进一步解释清楚,并明确告知消费者的。

  锦湖轮胎公司已经向消费者做出了道歉,但从3月16日开始,国家质检总局已经暂停了锦湖轮胎天津公司的3C认证。这两者之间有一定关联,但又是性质不同的问题。锦湖轮胎现在向消费者致歉,并且表示要对它的问题产品进行召回,但是它并不影响暂停3C认证的实施。3C认证实际上是国家关于产品安全性能的一个强制性的认证,暂停这个认证,实际上相当于停产整顿。因为只有产品重新达到了国家3C的标准之后,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定,才能重新获得3C标志,才能继续上市销售。

  张鸿:很多后续的信息应该对消费者进行公示

  (《今日观察》评论员)

  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满意的答复,不光是最后的产品质量,还有处理结果。比如天津产地的锦湖轮胎到底用在哪些车上?在哪些市场上销售?接下来你可能会采取的什么样的态度?这些都应该告诉我们。现在锦湖轮胎终于开始正视自己的问题,其实锦湖轮胎并不是第一次遇到媒体曝光的危机,2007年,就有门户网站做了专题针对锦湖轮胎的产品质量问题。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和《中国消费者报》也有系列的报道。2009年,质检总局点名指出锦湖轮胎存在着鼓包等等这样的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

  目前质检总局暂停锦湖轮胎天津厂家的3C认证,当3C认证暂停的时候,这个企业的产品就不能销售了,我们相信这是质检总局的第一步,而不是一个结束。因为天津厂家暂停了,还有好几家锦湖的厂,是不是应该举一反三,检查其他的几个厂是不是也有相同的问题?不能止于我们的新闻报道。另外,就汽车的整体来讲,轮胎安全的重要性是非常大的。有统计表明,在高速公路上出的车祸,有46%和轮胎有关,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如果多一天,多一个信息不披露,那就可能会多一起安全的隐患。所以在暂停它3C认证的时候,我们希望知道到底是哪些批次有问题?它们现在用到了哪些汽车上?它们现在在哪些市场上销售?这些是应该向消费者公布的。

  李晓光:锦湖轮胎的召回开中国汽车召回史之先河

  (《中国消费者报》副总编辑 《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这是第一次由轮胎企业发出的自主召回,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这是和行驶安全密切相关的一个汽车的主要部件的召回,对于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从锦湖轮胎的这次召回,我们可以做这样的一个判断,就是返炼胶的使用很有可能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所以锦湖轮胎的召回,在中国汽车召回史上开了一个先河,但我相信它不是最后一次的轮胎召回,应该以后还会见到类似的事件。

  张鸿:我们的很多企业不善良是因为我们的制度太善良

  (《今日观察》评论员)

  企业要计算成本和收益的,对于企业来说,召回肯定需要付出成本。如果他不愿意付出这个成本,那可能还有更大的成本需要付出。比如2010年,丰田在美国,如果它不向政府公开它的那些缺陷,不大规模的召回的话,丰田可能会被罚款1600万美元。但如果相同的事情发生在中国,最高的罚款是3万人民币。

  轮胎企业如果涉及到质量问题,就应该主动召回。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也就是3C认证管理规定的第39条就明确的说,列入这个目录的企业,如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造成损害,就要主动的公布信息,主动的召回,并且报告于有关的监管部门,如果不这样的话,质检总局应当启动产品召回程序,责令它召回。我们的罚责往往很轻,就是如果它还不召回,即使我们暂停了它的3C认证,但它仍然在生产和销售,我们的罚款最高也就是20万。所以我们的很多企业不善良,可能和我们的制度太善良有关。

  邱宝昌:应严格履行《侵权责任法》的第46条 及时召回存在缺陷的产品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 《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汽车轮胎的召回在我国是第一次,这是一个好的消息,但是来得比较迟缓了一些。我们的《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新出台的《侵权责任法》第46条就明确规定:产品通过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消费者应当及时采取尽快召回等补救措施,要及时。因为锦湖轮胎里面的返炼胶的问题,厂家是已知的,他应该及时采取召回,但在事后很多天以后才采取姗姗来迟的召回,确实来得慢了一些。它应该需要严格的履行《侵权责任法》第46条,在规定去履行产品生产者的责任,发现就应该及时召回。

  此次事件对其他的零部件生产厂家有一个极大的震慑作用,也是一个警示作用。如果你以次冲好,以旧冲新,或者在里面掺杂一些不合格的产品,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5条、46条、47条都有明确的规定,尽管现在的《召回管理条例》还在论证阶段,但我相信新的《召回管理条例》对违法经营者的处罚力度一定会加大。

  企业如何履行社会责任?召回制度如何细化?

  拱兴波:如存在质量问题 一汽大众将终止锦湖轮胎的供货

  (一汽大众公关部总监)

  如果给我们供货的锦湖轮胎存在质量问题的话,那我们一汽大众将终止由锦湖轮胎给我们供货。

  李晓光:整车企业不应把轮胎排除在质保范围之外

  (《中国消费者报》副总编辑 《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