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央视3·15晚会上,大众汽车旗下途锐车因发动机进水严重质量问题被曝光,大众汽车同时宣布召回部分进口途锐车。而早在2017年,数十位途锐车主便发起集体诉讼,将大众汽车告上法庭。今天上午,48名途锐车主起诉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一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当庭承认途锐车存在产品缺陷。而围绕召回公告中给予的解决方案是否能够彻底杜绝隐患,原被告双方意见不一。
途锐公告召回车主仍然不满
2016年以来,陆续有大众途锐车主发现,该车型疑似存在因为设计原因导致发动机在雨天容易进水的问题。在质检总局启动缺陷调查并多次约谈和敦促下,2018年3月7日,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发布召回声明,宣布自2018年4月30日起,召回2014年12月21日至2017年11月12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2015-2018年款途锐系列汽车,并给出了解决方案:移除进气管路不必要的排水阀并在进气口处安装导流板,避免过量的水进入进气管路,以消除缺陷。库存车辆将在消除缺陷后进行销售。但召回公告公布的解决方案仍令途锐车主感到不满。
庭审现场:被告承认产品缺陷
今天上午,原告方聘请的两名代理律师和4名车主参与了庭审。
记者注意到,48名原告中有45位诉求相同,请求被告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如实告知途锐车质量缺陷的有关信息,赔礼道歉,并判决被告通过修理、更换或收回车辆等能彻底解决质量缺陷的召回措施以消除危险,同时提出了小额索赔。另有3位车主的途锐车因发动机进水而损坏、报废,他们向被告提出了70余万元的高额索赔。
上午,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当庭承认,因大灯间隙流入进气管道形成的积水无法有效排出,会导致发动机进水属于产品缺陷。为了消除该缺陷,被告自2018年3月7日起实施召回措施。
“召回公告如实告知产品存在缺陷,提供了解决方案以及避免损失的方法。被告在官网中也已就进水问题向车主表达了歉意。”被告认为,原告要求如实告知途锐质量缺陷的有关信息并赔礼道歉的诉求已经实现。而由于45名原告的车辆没有发生任何损坏,被告认为经济损失的主张不能成立。
被告认为,原告前两项诉讼请求的实质是要求法院进行缺陷判定并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估,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是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行政管理,45名原告如对召回公告有异议,应当向该中心提出而不是起诉。
对于另外3名车主的主张,被告则表示,发动机进水损坏后,被告已经同意让经销商免费更换发动机,而3名原告的诉求相当于要求退车,该主张没有依据。此外,被告指出,3名原告可以免费更换发动机,但有人却表示拒绝更换,因此导致的损失扩大应自行承担。
德国专家出庭质证鉴定报告
案件被受理后,经途锐车主申请,法院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就车辆问题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显示,送去鉴定的大众途锐汽车“由于设计缺陷,导致其发动机存在通过进气口进水而被损坏的风险。”
对于该份鉴定报告,原告律师认为,由于车辆在鉴定时并非高速行驶状态,因此对于“车辆进气口处加装导流板措施有效、合理” 的鉴定意见不认可。
被告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则对“移除单向排水阀措施不合理”的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因此向法庭申请鉴定人员和外籍专家出庭质证,同时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今天上午,作出该鉴定结论的某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人员以及德国大众公司的德国籍专家和翻译人员出庭。
截至记者发稿,庭审仍在进行。
本报记者 张蕾 J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