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不分昼夜 办案脚步不歇——广汉法院依法扣押一被执行人途锐汽车一辆

执行不分昼夜 办案脚步不歇——广汉法院依法扣押一被执行人途锐汽车一辆

 

四川新闻网德阳3月29日讯(侯佳 樊柳 文/图)“陈法官,我发现了被执行人的途锐汽车,就停他岳父小区门口,你们赶快过来一趟吧!”2019年3月27日晚上8点,广汉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了一申请人焦急的电话,申请人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车辆,为避免被执行人再次消失,申请人请执行法官尽快前去对车辆进行查封扣押

申请人刘某与二被执行人刘某、王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汉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9月11日出具民事调解书,确定二被执行人返还申请人购房定金150000元,支付违约金180000元,共计330000元,该款于2018年10月31日前支付180000元,于2018年11月30日前支付150000元。由于二被执行人未按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内支付偿还申请人欠款,申请人无奈之下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现场查控等方式对二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全方位查询,通过银行及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的反馈,显示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仅有几千元,这对于三十多万的执行标的而言无异于杯水车薪,另外有两处房产均已抵押给银行。申请人向执行法官提供信息说,被执行人名下还有一辆途锐轿车,但由于二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地居住,无法寻觅车辆踪迹。经过申请人多日的找寻,3月27日晚8点,申请人在被执行人岳父小区门外,发现了被执行人的途锐轿车。由于害怕被执行人再次逃避执行,申请人马上与本案执行法官取得联系。虽然当时已经是下班时间,但是接到申请人电话后,本案执行法官立刻请示执行局长,请求协调法警配合前去处理。

二十分钟后,本案执行法官及助理一行三人赶到申请人提供的位置处,确认该车确实是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后,遂与被执行人联系。但此时,被执行人仍然辩称自己人在外地,并不在广汉,想借此逃避执行。此时,申请人告诉执行法官,她知道被执行人的岳父就住在被执行人停车的这个小区内某单元,在申请人的带领下,执行法官一行来到被执行人岳父家,敲开门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其说明身份及来意,并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其岳父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将被执行人名下的途锐轿车钥匙交至执行法官手中,并对车内贵重物品进行清理。正当被执行人岳父准备在查封扣押清单上签字之际,二被执行人出现了,其自知终究还是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对执行法官表示,自己之前的做法确实不对,现在愿意配合法院将自己的车辆进行查封,并愿意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协商,尽最大努力给申请人一个满意的答复。执行法官依法对二被执行人的途锐汽车进行了查封扣押,并拖回法院停放。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开展后期工作。二被执行人正在与申请人进行协商,希望此事能够有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