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巨头无限极 你真的没事吗?

  “权健事件”持续发酵。1月14日,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权健公司)束某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被检方批捕。与此同时,另一家直销公司“无限极”也成为讨论的焦点。

  无限极官网显示,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是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旗下成员,成立于 1992 年,总部位于中国广州,是一家从事中草药健康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大型港资企业,旗下雇员超过4700名。目前已在中国内地设立30家分公司、30家服务中心,拥有超过 7000家专卖店。

  01 “连新生儿也不放过”

  去年12月26日,一位在微博上被认证为儿科医生大V的博主“医生妈妈欧茜”发文称:“(无限极)连新生儿也不放过”。

  配图疑似为欧茜截下的无限极销售人员的朋友圈信息:“宝宝刚出生就可以喝增建口服液了,可以去黄,可以解胎毒,还可以预防感冒引起的肺炎……我们无限极人的孩子也是宝贝啊,如果不安全我们的宝妈会让孩子喝吗?”

  对此,欧茜称:“新生儿只需喝母乳,连水都不用喝,并且没有胎毒一说,给新生儿吃这个就是蠢加恶。”

直销巨头无限极 你真的没事吗?

▲来源:微博截图

  无独有偶。湖北的一位陈先生告诉中新经纬,自己父母患有痛风病,自从加入无限极后,一年负债十几万元购买无限极的增健口服液产品,服用六七年后,痛风依旧,但对外都说“好了”。

  一位服用过无限极产品的人士向中新经纬介绍称,无限极的推销人员多向中老年人“下手”,“跟你混熟后”拉去门店做健康检测同时举办分享会,声称增健口服液“治百病,包括癌症”,能让你边治病边赚钱。

  中新经纬从无限极内部人士提供的一本宣传册中看到,“无限极产品几个月治愈脑瘫儿”“灵芝皇治疗甲亢神速”“无限极口服液让新生儿宝宝去胎毒”等宣传语比比皆是。

  在无限极推出的一本名为《病症与功能调理指导》的书中,更是声称感冒、咳嗽、哮喘、支气管炎、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低血压、冠心病、中风后遗症、心脏病、贫血、高血脂等人体八大系统的多种疾病均可通过无限极的产品搭配治疗。

  《广告法》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内容。如果其广告、宣传资料上出现可治疗某某疾病、服用后某某病情有明显好转的用语,则可判断其违法,消费者要向工商和消协举报、投诉。

  02 权健出事,无限极紧急发公告

  在上述事件中,欧茜@了无限极官方微博,但无限极官方微博一直未予以回复。然而,在权健事件被曝出后,1月7日,无限极在其官网迅速发布了“规范经营诚信自律”《业务守则(2018版)补充规定》。

  公告称,无限极业务人员在开展业务时,应对产品及公司如实进行介绍,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不得有夸大产品功效、夸大奖励回报等欺骗、误导的宣传和推销行为。

  此后,中新经纬发现,有无限极销售人员将微信朋友圈显示由“所有人可见”改为“仅三天可见”,许多宣传的话语也已被删掉。

直销巨头无限极 你真的没事吗?

▲某无限极群管理员通知来源:无限极销售人员

  在一个名为“无限极受害者”的QQ群中,一位自称为受害者家属的人士对中新经纬表示,“无限极的反侦察意识很强,现在风口浪尖上尤为小心,不熟的人根本接近不了。”

  事实上,在权健事件刚刚曝出不久时,就有网友调侃称:“北有权健、南有无限极:要帮秦始皇长生不老的人还活着”。

  商务部公布的信息显示,从2006年发直销牌照至今,国内的直销企业一共91家,其中内资企业58家,外商投资企业33家。此前权健一直是内资直销行业业绩第一,但近三年来已经被无限极赶超。

  与权健一样,无限极在发展过程中也伴随着“传销”质疑。中新经纬从一位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加入无限极时必须先办理498元的会员卡,此后每年保证300元的消费才可“保卡”。

  一位网友也表示,虽然无限极入会门槛不高,但后续冲“职级”很烧钱,连续三个月每月5万业绩升主任,每月10万业绩升高主,很多“新人”达不到标准就只能自己花钱买产品冲业绩。

  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曾从无限极从业人员处取证发现,无限极的奖金制度分为10部分,包括了零售差额、销售折让、超额奖金、业绩红利、公司分红等。

  在公司分红方面,无限极规定了“六六模式”的拉人头方式。也就是说,哪怕当月一分钱产品都没有卖出去,只靠发展下线人头,就能拿到收入。发展1296人,月提成收入就可达到22.68万元。

  从业绩红利制定上,无限极同样采取了“发展伙伴”的形式,如发展到6位伙伴时,他们每人业绩80万元,年收入就可达到115.2万元。

直销巨头无限极 你真的没事吗?

▲来源:无限极销售人员提供

  20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明确规定,包括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上述行为都属于传销行为。

  03 直销变形,纷纷走向传销模式?

  著有《我的钻石人生》一书的安利公司离职直销人员笑非(笔名)曾公开表示,“转型”之后的安利,发展下线仍是直销员收入的主要来源。据统计,曾多次曝光违法传销的企业还有绿叶、康宝莱、完美、隆力奇等多家直销企业。

  财经评论人远山指出:“直销行业存在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多层直销的泛滥。”

  他解释道,国家通过法律,试图对直销与传销之间划清边界。然而,多层直销与传销存在明显交叉,因此如果发起者为了追求暴利,就可能放大多级直销中的利益诱导因子,从而将参与主体的利益更多与拉人头挂钩,而不是与产品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