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曹智)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省会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建设的若干措施》,支持石家庄加快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增强省会综合竞争力。
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石家庄市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鼓励利用拆迁后土地规划设置临时停车场。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建设立体停车场。有条件的驻省会单位带头开放内部停车设施,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将石家庄市在建、拟建的7座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列入《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争取享受国家优惠上网电价政策。协调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工作,支持石家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加大石家庄市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力度,提升城市管网运行水平。对正定古城保护和石家庄轨道交通后期工程给予资金支持。做好城乡建设改造中的电力设施迁移、改造工作。
推动城市改造升级。合理安排向石家庄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筹保障石家庄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鼓励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将石家庄市申报的符合政策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在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可行的基础上,列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积极支持石家庄市申请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支持石家庄市改造1308个老旧小区,根据完成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将石家庄市长安区列入全国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重点工程支持范围,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对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中植入创意文化等新业态、新功能的建设项目,符合条件的,省级给予资金支持。支持石家庄市申请将民族路步行街纳入全国重点培育高品位步行街范围,打造省内首条离境退税商业街。重点打造“1+1”(中山路繁华商业大道、民族路高品位步行街)城市商业形象街区和10条左右特色示范街区。
加大民生事业投入。统筹推进石家庄市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对符合条件的污染防治项目和生态改善项目,依法依规予以支持。支持石家庄市深化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积极帮助引进国内外大型品牌养老服务企业,推进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连锁化运营。对符合条件的养老设施建设,省级给予财政补贴。
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指导石家庄市做好卫生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等创建活动,优化公园绿地布局,增加中心城区绿量,谋划建设环城林带、风景林地和大型郊野公园。支持石家庄市承办国家和省级大型展览会、运动会、园林博览会等重大活动。通过试点等形式支持石家庄市在规划建设管理领域先行先试,突出省会先行先试功能和制度创新定位。支持石家庄市5G建设。
打造高质量发展平台。统筹安排省级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石家庄市开发区高质量建设中外合作产业园和省际合作产业园。支持石家庄市开发区优化整合、做大做强,开展先进开发区跨县(区)托管落后开发区试点。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建设。对落地实施的PPP项目,省级给予奖补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