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带儿子玩消失遭质疑 律师:不存在浪费公共资源罪-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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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12日中午13时许在青海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附近将吕某父子找回,左二为吕某。 钟欣 摄

中新网西宁3月12日电 (鲁丹阳)近日,一则关于西宁市4岁男童走失的寻人启事在西宁市民的朋友圈内疯转,记者12日从西宁市城北公安分局获悉,该男童是和其父吕某一同“失踪”的,且目前该儿童已回到报警的家人身边,而儿童“走失”的原因竟是被其父带到了互助县的朋友家。

据了解,8日,4岁男童涛涛跟随父亲吕某去理发,之后他和父亲便与家人失去了联系,吕某的手机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家人寻找“失踪”的父子俩未果后,选择了报警,“我们在11日中午接到报警,随即展开调查工作,先后出动了50余名警力,通过走访排查,得知涛涛被父亲带去了互助县的朋友家。”西宁市城北公安分局民警李勇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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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寻找涛涛的“寻人启事”。 钟欣 摄

随后,民警通过大量走访、调查,于12日中午在青海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附近将吕某父子找回。

对此,广大网友认为吕某的行为属于浪费警力资源。记者就该问题采访了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邱成,“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浪费公共资源罪这项规定。从法律的角度看,这不构成违法,也没有犯罪可言。”她进一步补充道,虚报警情和虚假诉讼是违法的,是否构成犯罪也要从直接恶性结果分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