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逼卖淫后爱上老板 当上老板娘后组织卖淫

  1973年8月23日,两罪犯抢劫瑞典斯德哥尔摩一家银行,挟持了四位银行职员。130个小时后,歹徒放弃。因为歹徒没伤害这些银行职员,四人心存感激,拒绝指控歹徒,还为其筹措辩护资金,并对警察产生了敌对情绪。最夸张的是,人质中一名女职员还爱上一名歹徒,并与其订婚。

  这以后,就有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一说,又叫人质情结。简单来说,就是小绵羊爱上大灰狼,甚至为虎作伥。

  奉化法院昨天通报的这个案子,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一个典型案例。被骗卖淫的女孩,爱上洗头房老板,成了老板娘,终因组织卖淫获刑七年。

  被男朋友卖了

  周某29岁,河南人,在余杭和海宁交界处开洗头房。2009年6月,他请老朋友丁某帮他找姑娘,按姿色,付给丁4000元到8000元不等的酬金。

  23岁的江苏人丁某,赚钱红了眼,想到了在足疗店工作的23岁女友小瑶。二人当时正吵架,丁某打算甩了女友。

  9月18日,丁某提议去杭州玩玩,却把小瑶带到了周某的洗头房,自己溜了。

  等小瑶反应过来时已经晚了。小瑶又哭又闹,周某扇了她几巴掌,还强迫她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恋上洗头房老板,当起了老板娘

  周某多次对小瑶施暴,并逼迫她学习如何提供性服务。小瑶开始还反抗一下,时间一长,她认命了。

  被捕后她交代,三个月后,她就恋上了周某,两人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这期间,周和周母对小瑶还不错。有一次,小瑶要回老家探亲,周某答应了。小瑶也没有辜负周某,跟家人什么都没说,三天后又乖乖回到了周的身边。

  时间一长,小瑶再也不用接客,成了挂名的老板娘。到后来,她不但帮忙物色姑娘,同中间人讨价还价,还独立谈成了几笔生意。

  平时,小瑶还要看管不肯卖淫的女孩。到后来,店里的女孩都叫她“瑶姐”。

  2010年6月,瑶姐得知周某又强奸了两个女孩,妒忌心起,拿着铁丝衣架,狠狠抽打两名女孩的后背。她还把燃着的烟头塞进两人嘴里,威胁她俩:“嘴巴放紧点,别乱说话!”

  2010年9月,通过中间人介绍,周某和瑶姐领着三个卖淫女到了慈溪。这里有一家休闲会所,是周某朋友叶某和翟某开的。双方商量好合作组织卖淫,赚的钱各一半。之后的日子里,每天周某和瑶姐都能分得1000元左右。

  被害人成被告人,七年牢狱等着她

  由于公安局查得紧,慈溪这家会所在2010年11月中旬就关门了。周某和瑶姐又带了四名女子,到奉化市某乡镇的一个农庄,逼着女孩陪客人吃饭唱歌睡觉。

  去年12月初,一名女子逃出来,向派出所报案。周某和瑶姐被抓获。

  经法院审理,周某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因强奸罪被判四年,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瑶姐因组织卖淫,被判七年。其他涉案人也各自获刑。(通讯员 冯筏 记者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