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特烦恼
1月15日,影片《夏洛特烦恼》历时三年多的“《夏洛特烦恼》导演状告影评人侵权案”以影评人文白败诉告终,北京市朝阳人民法院判处被告赔偿原告8万元含对方律师及诉讼费并公开道歉,一审判决结束。
2015年国庆期间,影片《夏洛特烦恼》上映后,影评人杨文(笔名:文白)在其公号“影画志”中发表文章称此片抄袭美国影片《佩姬苏要出嫁》,文章在网络中迅速传播。当年11月10日,北京开心麻花影业有限公司、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编剧彭安宇(笔名:彭大魔)、闫非将公众号“影画志”所有者杨文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删除涉案文章、公开致歉并索赔各项损失221万余元。
原告曾表示,《夏洛特烦恼》系由国内知名话剧团体开心麻花出品的同名话剧改编,话剧剧本由彭大魔、闫非于2012年9月独立创作完成。原告认为,涉案文章内容严重失实,影片创作不存在抄袭、剽窃或非法侵权改编影片《佩姬苏要出嫁》的情况,杨文在歪曲、捏造事实的基础上,进一步以“全片抄袭”等具有强烈侮辱性和贬损性的语言评价影片,已经构成了名誉侵权的主观恶意与客观行为,大大降低了影片出品方、编剧应有的社会评价,故诉至法院要求道歉及赔偿。2015年11月10日北京市朝阳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2019年1月15日北京市朝阳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方败诉,并判处其赔偿原告8万元含对方律师及诉讼费并公开道歉。对于判决结果,影评人文白在朋友圈表示,“15年的官司,终于一审判决下来了,输了,很惨。但这三年多笼罩在头顶的阴影总算让我看清了它的形状,据说二审改判的概率极低,那么,要不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