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绍兴3月27日电(通讯员王菁吴闻哲)先与供货方进行小笔买卖,骗取对方信任后加大交易量却再不付款,最后还玩起了“失踪”,而令人震惊的是实施这一系列骗术的只是个“傀儡”,幕后黑手另有其人。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成功立案监督一起合同诈骗案件,指使诈骗的被告人彭梅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2016年6月,在柯桥经营布艺门市部的焦秀银受老板徐海平(化名,另案处理)指使,先后三次向江苏某纺织公司购买了总计5万余元的坯布。见焦秀银每次都是足额付款,该纺织公司也对他产生了信任。随后,当焦秀银提出购买一批4.8万余元的坯布时,纺织公司没有过多怀疑便发了货。可谁知,收到货后,焦秀银一直拒绝支付货款。
初尝甜头的焦、徐二人如法炮制,以相同的手段十余次行骗,骗得多家纺织公司总计货款超过160万元的各类坯布。同时,二人又联系印染公司对坯布染色,再将染色后的成品低价出售套现,而印染所需的约30万元费用同样被他们拖欠。
感觉不对劲的坯布供货方多次前往催讨货款,焦秀银便以赌博输钱、无力偿还为由推脱。2016年7月底,眼见无法继续搪塞,焦秀银干脆关闭门市部逃跑,受害人见状报了警。焦秀银遂被公安机关抓获。2018年1月,经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焦秀银以犯合同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而就在该案批捕阶段,一条新线索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注意。焦秀银曾供述,他通过前女友彭梅,结识了徐海平,并做起了业务员。自己是受彭、徐二人共同指使实施诈骗的,彭还参与了销赃。
检察官立即深挖这一线索。细致梳理证据后,检察官发现有两名被害人和一名收购赃布的证人均提及,焦秀银方有位“老板娘”曾与他们联系。检察机关随即要求公安机关根据所获信息补充侦查,最终确定该“彭梅”确实存在。
那么为何彭梅之前未被立案侦查?据介绍,当时公安机关认为,除焦秀银本人供述外,无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彭梅此人存在,且焦秀银存在一定抵触情绪,未能详细供述“彭梅”涉案情况,故侦查未能顺利进行。
考虑到焦秀银与彭梅系大学同学,且有男女朋友感情基础,检察官便从讯问涉案的三人关系入手,循序渐进,突破焦秀银的心理防线,最终获得了完整的彭梅身份信息,查明彭梅伙同徐海平指使焦秀银合同诈骗的具体事实。
2017年9月,柯桥区检察院对柯桥区公安分局进行立案监督,公安机关随即对彭梅立案侦查并将其抓获。2018年12月17日,彭梅被柯桥区法院一审判决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彭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2月20日,绍兴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