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中签不等同于新股中签,请注意风险!

近期非常多投资者中签了可转债,但是把他当成了新股,今天特别全面的解释下可转债究竟是什么。

可转债不等于新股,没有新股这样爆炒的收益

根据中签个人投资者客户反馈,中签一般中10张债券,面额是100元,市值总共1000元,上市时间需要关注公告,一般2周左右,当日涨幅1-20%不等,次日以后溢价机会降低(也就是说假如中了1000元,盈利大概在百来块!而且必须关注首日上市时间,错过了可能就没有这个收益了!)

以上描述根据部分历史经验总结,绝非全市场数据,仅供参考!

可转债中签不等同于新股中签,请注意风险!

以下内容来源搜狗百科(并非其他杂乱的公众号)

可转债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股票。

基本收益:

当可转债失去转换意义,就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实现转换,投资者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注意,是低利息长期债券)

最大优点:

可转债具备了股票和债券两者的属性,结合了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债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优势。此外,可转债比股票还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

可转债转股公式:

可转债转换股份数(股)=转债手数 *100/ 当次初始转股价格(转股时间看具体个股公告,雨虹转债的转股时间就是上市6个月后才可以)

初始转股价格可因公司送股、增发新股、配股或降低转股价格时进行调整。若出现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余额时,在T+1日交收时由公司通过登记结算公司以现金兑付。 

投资风险(请注意,投资都是有风险的,网络诱导的都是片面)

投资者在投资可转债时,要充分注意以下风险:

一、可转债的投资者要承担股价波动的风险。

二、利息损失风险。当股价下跌到转换价格以下时,可转债投资者被迫转为债券投资者。因可转债利率一般低于同等级的普通债券利率,所以会给投资者带来利息损失。

三、提前赎回的风险。许多可转债都规定了发行者可以在发行一段时间之后,以某一价格赎回债券。提前赎回限定了投资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后,强制转换了风险。

影响因素

转股价格调整条款:在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在存续期间,当本公司A股股票任意连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况,本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经过2008年的下跌,正股股价远远低于转股价格。根据转股价格修正条款,2009年3月12日,发行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议案,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为8.52元/股,比初始转股价格大幅下降。南山转债的正股,于2009年六月四号(股权登记日)实施2008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的分配方案,根据转股价格调整条款,南山转债的转股价格相应由原来的8.52元/股调整为8.42元/股。

当期转股价格的大幅降低,配合正股股价的上涨,使可转债的价值比前期大幅上升。以南山转债为例,2009年7月27日,其正股股价为15.83元,转债价格为192元(今年以来涨幅接近1倍)。但之后正股价格的下跌,转债市场的暴跌突如其来,截至2009年8月11日,南山铝业股价13.76,南山转债163元。更有意思的是,一般情况下,可转债的价格不可能像股票一样可以不断上涨,为了保护发行人的利益,可转债一般都具有提前赎回条款,以南山转债为例:

提前赎回条款:在本期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任一计息年度本公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

南山转债发行人于2009年8月11日公告:董事会于通过《关于行使“南山转债”提前赎回条款的议案》:根据赎回条款的约定,公司A股股票自09年7月14日至8月10日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42元/股)的130%(含130%),已触发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决定行使“南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全部赎回截至赎回日尚未转股的“南山转债”。

投资都存在风险,请投资者审慎了解情况投资的标的后再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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