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補償費,一筆糊涂賬(來信調查)

  內蒙古伊泰京粵酸刺溝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長期在我們村開採煤礦,我們於2008年整村搬遷。根據約定,我們可以按照征收土地面積和地上附著物的明細,獲得相應數額的土地收益補償費。

  可是前些年村委會公示的數據,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有的村民的數據嚴重虛高,有的村民的數據少太多了。我們向多個部門反映,始終沒有得到公正處理。我們反映的問題何時才能得到公正解決?懇請貴報關注。

  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准格爾旗薛家灣鎮大塔村部分村民

  

  土地收益補償款8年一補,村民擔心補到什麼時候

  大塔村坐落於鄂爾多斯市准格爾旗薛家灣鎮南部礦區,由大塔社、陽坡社、南坪社、神水溝社4個社組成,共400余戶,近1000名村民。1月6日,記者來到大塔村實地調查,周邊有幾處大煙囪正冒著濃濃白煙,煤礦井田附近已經沒人居住。

  2004年底,內蒙古伊泰京粵酸刺溝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進駐大塔村。2008年,開始大范圍開採煤礦。“開煤礦征收村裡土地以及后續的搬遷,是政府、村委會定的,事先並沒有以任何形式征求村民的意見。”一位村民說,“當時有人反對搬遷,但不搬遷就會有危險,因為煤礦開採是地下作業,地下掏空了,地面就可能會塌陷。”為此,大塔村於2008年開始就近整村搬遷。

  圍繞征收土地、搬遷,記者從准格爾旗國土資源局了解到,大塔村委會作為甲方,與作為乙方的旗國土資源局分批分期簽訂了《移民搬遷協議書》《項目征收協議書》兩種協議。《項目征收協議書》明確,內蒙古伊泰京粵酸刺溝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的項目建設需征收大塔村集體土地,補償費分為土地補償費與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移民搬遷協議書》明確,內蒙古伊泰京粵酸刺溝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對其煤炭採區大塔村村民進行移民搬遷,補償費分為土地收益補貼、房屋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兩種協議均明確表示實地丈量征收土地和清點地上附著物,均有上述費用款項的具體數目,還都附有每家每戶的土地和附著物明細表。

  然而,很多村民對此表示並不知情,其中一些人還對征收的標准和范圍提出了質疑,“村裡的說法一直是,地上附著物隻包括房屋、經濟林。灌木林為何不算,是真不算還是假不算?”事后記者向准格爾旗礦區發展協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高峰核實,他表示“屬於征收范疇”。

  與此同時,根據准格爾旗相關政策,土地收益補償款8年一補。但是,一些村民擔心,“能補幾個8年?補到什麼時候?”記者查閱准格爾旗政府2008年、2012年、2013年出台的相關文件,其中均有“8年”的規定。2013年《旗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法》明確規定,已形成採空區、火區或按照開採規劃兩年內將成為沉陷區的各類土地,一次性補償8年。8年期滿后不論開採期限長短再續補8年,兩次補償后未達到永久征收標准的一次性按永久征收標准補齊,同時增加永久征收總金額1‰的利息。對此,一些村民表示“從來不知道”“沒人告訴過我們”。

  土地收益補償發放混亂,村民懷疑“被他人冒領、挪用”

  除了對征收政策的不了解,村民最大的顧慮在於,土地收益補償款何時拿到手、數目對不對?據了解,在丈量土地和清點地上附著物期間,就有村民舉報反映時任村支書趙來存等人弄虛作假、騙取補償款。到了2014年8月,發放第一個8年的土地收益補償款,大塔村村委會公示了各戶的征收土地畝數、地上附著物等情況,很多村民表示質疑和不滿。

  村民舉例介紹,有位村民2014年公示收益補償400多畝地,實際上2018年土地確權面積隻有200多畝﹔相反,有位村民2014年公示收益補償200多畝,2018年土地確權面積為400多畝。“在村裡,誰有多少地,地裡種的啥,大家心裡都有數。當年我家地裡挂果的樹比趙來存家多得多,但他拿到的附著物補償費是我的10倍,為啥會有這樣大的反差?”一位村民說。

  這位村民還拿出2014年的公示表,向記者介紹其中的“套路”:“有些農戶兄弟姐妹好幾個,各自成家了,但仍然被登記為一戶,土地數據被克扣不少。有些明明是一家人,卻被分散開來登記,土地數據由此被分攤了,一些人就想盡辦法往裡注水,加起來遠遠超過這家人的實際數值。”

  一位村民還告訴記者,土地收益補償款的實際發放數目與公示出來的賬目也有出入,有的多領少寫,有的少領卻被多寫。比如,有位村民領到的補償費是101萬余元,公示的是181萬余元﹔有位村民領到56萬余元,公示的是147萬余元。“中間的差價哪去了?有沒有被他人冒領、挪用?”

  土地收益補償發放混亂,一些村民由此開始找相關部門反映問題。2016年,40多個村民圍堵內蒙古伊泰京粵酸刺溝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的排矸場,准格爾旗公安局隨即將這些人行政拘留10日。

  採訪調查期間,村民還反映,大塔村的村支書長期由鄉鎮領導干部兼任,村主任始終“難產”,村務賬目也一直很混亂、不透明,甚至出現賬本被燒的情形。村裡的很多事情,他們根本不清楚。

  其中,村民曾舉報趙來存挪用公款,准格爾旗紀委對此進行了調查,並於2012年給予趙來存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多位村民說,“此事涉及的錢款,該怎麼處置,卻沒了下文、不了了之了。”對此,記者試圖聯系旗紀委,進一步了解情況,旗紀委稱不便接受採訪。

  村民希望盡快完成土地確權,很多事情就清晰了

  土地數據為何有偏差?收益補償何時才能弄清楚?記者採訪了有關政府部門和時任村支書趙來存。

  高峰表示,旗礦區發展協調服務中心隻負責錢款的發放,“我們按照國土資源局提供的土地明細算賬,然后把錢款下撥到鄉鎮、村庄。”

  准格爾旗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張金璽表示,前些年確有大塔村村民反映土地數據有偏差、收益補償不公正的問題,旗委、旗政府已經派了工作組實地調查,“國土部門能夠做的並不多,只是配合。”“沒有再重新丈量土地。”

  記者進一步了解到,圍繞大塔村的問題,准格爾旗委、旗政府先后派出四個工作組實地開展工作,可是至今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

  對於村民反映的事情,趙來存也給出了自己的說法,“政府讓怎麼做,我們就怎麼做。我們都是按照政府出台的方案進行補償,沒有私自制定過任何方案。”“數據准確不准確,過去都是政府派的人來丈量的,不是我派人去丈量的。有人反映丈量的漏了、少了,有人家量的多了,我鬧不清是咋回事。”

  近年來,全國農村大部分地區都已經完成土地確權工作,這為確保農民合法權益提供了重要依據和有力保障。可是在大塔村,這項工作並不順利。“有的人就是不配合,因為他們此前虛報了土地面積,而且2014年時按照虛報數額領取了補償費。如果現在土地確權了,肯定要露餡兒,所以總是故意找茬、百般阻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