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理解考倒原作者”的思考

日前,株洲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王亚创作的散文《清明》出现在苏州市高二年级语文统考的试卷上。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原作者在做这道满分20分的阅读理解题时,只得了6分。王亚还专门在朋友圈用调侃方式发了一条“致歉信”。

原作者在自己作品的“阅读理解题”中败下阵来,不止王亚一个人。据媒体报道,周国平也曾遭遇这种尴尬,以他的文章为材料的阅读理解题,有时也让他摸不着头脑。有一回,他做了一道题,结果按照标准答案只能得69分,比有的学生还要低。

自古圣贤皆寂寞,那是因为没有多少人能够理解自己,所谓“曲高和寡”是也。原作者也考不好的阅读理解题反其道而行之,文章立意连作者自己都摸不着头脑,踏不准节奏。你可以用“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来替命题者辩护,但是,如果连原作者都猜不中标准答案,那么这种“标准答案”的依据是什么?再进一步,既然命题者可以与文章原作者有不同理解,那么答题者为什么要死守命题者的标准答案,而不能依个人理解来自由发挥?

题目虽然是命题者出的,责任却不完全在命题者身上。说到底,这与语文教学跑偏有关,原可以轻松活泼、充满趣味的语文教学,非得死守标准答案,遏制了学生的发散思维。(连海平)


(责编:郜林筱(实习)、陈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