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月26日召开 会期6天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月26日召开 会期6天

23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南宁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议程设置及会议筹备情况。广西新闻网记者 冼妍杏 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1月23日讯(记者 冼妍杏)23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南宁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议程设置及会议筹备情况。大会将于1月26日在南宁召开,会期6天。出席本次大会的代表共693名,列席和旁听人员约1000人。

记者从会上获悉,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建议大会议程共有11项:第一至第三项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第四至第六项是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七项是审议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第八项是选举;第九至第十一项是决定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和更名,通过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和其他。会议议程草案将提请大会预备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邀请不是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自治区政协委员、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区直中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解放军、驻桂部队主要负责人等有关方面的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将继续邀请柬埔寨、缅甸、老挝、泰国、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驻南宁总领事旁听大会开幕会。

会议将邀请香港特区政府驻广西联络处负责人、广东省第二扶贫协作组组长旁听大会。

大会期间,还将围绕公众关心的问题,举行2场记者会。目前,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