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新规“狗伤人最高罚3万”

贵州近日公布《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明确提出:狗伤人最高罚款3万,不清理狗便最高罚款500元。《规定》明确,饲养人违反规定,没有立即将被犬只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全部医疗费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饲养人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可以对单位饲养人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饲养人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