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泰国选举委员会成员在曼谷举行会议。(新华社发)
伊提蓬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泰国国王关于举行选举的敕令已于23日刊登在政府宪报上,选举委员会随即召开会议并投票确定3月24日为大选日期,相关决议将于24日刊登在宪报上。
根据泰国现行选举制度,全国选民将在新一轮大选中直接选举下议院议员,再由选举产生的下议院议员与全国维持和平秩序委员会指派产生的上议院议员联合票选出总理。
根据2017年的泰国宪法,参议员共250席,其中50席由选举委员会指派,其余200席由军政府组织“国家和平暨秩序委员会”(NCPO)指派。
同时,众议员共500席,由18岁以上的公民在泰国350个选区选出350名(可海外及提前投票),另150名众议员依政党得票比例分配。
泰国总理办公室表示,预计在2019年中,经过民主程序的新众议院和新政府可以就位。
2014年,泰国军方发动政变推翻以英拉为总理的为泰党政府后,成立全国维持和平秩序委员会。原陆军司令巴育担任这一委员会主席和泰国总理至今。巴育此前一直承诺将举行大选,但大选日期屡次推迟。
据报道,泰国当局原计划于2月24日举行大选。不过泰国副总理威沙努1月初表示,政府建议选举委员会重新考虑大选投票时间,以免大选后的政治活动与5月初的泰国国王加冕仪式产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