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民生改革释放哪些红利:就业稳定,社保降费,贫困帮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4日公布2018年全国就业、社保等数据,亮出了全年民生“成绩单”。2018年我国多举措推动民生领域改革的成效有哪些?2019年民生改善又将从何处发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城镇新增就业1361万人

  2018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1361万人,比上年多增加10万人;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8%,降至近年来低位。1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4.9%,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81万人。

  “2018年,从城镇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调查失业率、四季度求人倍率等指标来看,我国就业形势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卢爱红表示,这主要得益于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产业结构优化,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市场主体大量增加,新的就业形态不断涌现;稳就业政策和服务发挥效力等多方面原因。

  “下一步,人社部将完善和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确保全面落地;突出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深化实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统筹做好去产能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城镇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就业;组织开展创业服务展示交流等活动,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对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扶持力度;全面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去产能企业职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人群职业培训行动计划;落实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指导意见,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就业服务便民化水平等,着力稳企业稳岗位、强培训促就业、重服务兜底线,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卢爱红告诉记者。

  将研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

  2018年,我国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截至2018年底,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42亿人、1.96亿人、2.39亿人;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12.27亿人。

  卢爱红指出,2018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建立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继续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全年为企业降低成本1840亿元。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取得积极进展,委托投资、到账资金有较大幅度增加。截至2018年底,我国累计已有17个省区市委托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580亿元,已到账资金达到6050亿元。“已委托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17个省区市中,有9个启动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委托投资,合同金额达773亿元。”卢爱红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将继续积极稳妥推进基金投资运营工作,并加强监管,推动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同时加快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并研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

  帮扶388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

  据卢爱红介绍,人社部进一步推动提高各项人社扶贫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和有效性,2018年,共帮扶388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

  “针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突出困难,加强工作对接和工作指导,建立信息直报制度,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支持深度贫困地区人社扶贫政策措施,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卢爱红表示,2018年,通过制定实施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扶持发展扶贫车间吸纳就业、鼓励返乡下乡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扶贫劳务协作转移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得到深入实施,社保帮扶政策进一步落实,人才人事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卢爱红告诉记者,下一步人社扶贫将有四项工作安排:

  大力实施就业扶贫。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抓好就业扶贫新政策落实,努力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

  持续推进技能扶贫。对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大规模精准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深入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深化校企合作,开展对口帮扶。

  积极推进社保扶贫。重点推动落实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发挥失业保险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作用。

  加强人才人事扶贫。研究完善对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才等倾斜支持的政策,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选派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扶贫等服务。

  (光明日报北京1月25日电光明日报记者邱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