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首次面向社会招1.8万名消防员 考试要测体能心理

  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正式启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工作。

  据介绍,此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18665名,考生可于1月25日24时起在网上报名。 

  招消防员1.8万名 报名截止到2月28日

  公告提出,经应急管理部、人社部批准,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18665名,其中:消防救援队伍招录11880名,森林消防队伍招录6785名。

  招录对象可在2019年1月25日后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网址),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时间截至2月28日18时。

  据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招录将坚持广聚贤才、优中选优。消防员主要面向本省级行政区域常住人口公开招录,招录对象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考。

  此外,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优先招录。对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可放宽年龄条件。 

  什么样的人可以报名?

  ——18岁以上,24周岁以下

  2018年12月,人社部、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简称《招录办法》)对招录条件作出规定。其中包括,招录对象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和心理健康等等。

  针对本次考试,公告进行了更详细的介绍。

  在年龄方面,公告提出,招录对象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还可以进一步放宽。

  在学历方面,公告则要求,招录对象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具备取得高中毕业文凭资格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除参加毕业实习或社会实践外能够毕业的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应届毕业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也可纳入报名范围。 

  成为消防员需要经历怎样的考核?

  ——男性负重登六楼,女性徒手登四楼

  按照《招录办法》,消防员招录按照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格检查、政治审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其中,在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方面,《招录办法》明确,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岗位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协调能力、空间位置感知以及对高空、黑暗环境的心理适应度。

  记者查询发现,在本次考试中,体能测试的项目包括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等;岗位适应性测试的项目则包含了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等。两项测试的具体项目会因考生的性别而有所差异。

  例如,男性考生岗位适应性测试中的负重登六楼项目,考生佩戴消防头盔及消防安全腰带,手提两盘65毫米口径水带,从一楼楼梯口登至6楼楼梯口,记录时间。其中,时间在1分15秒以内可判定为“优秀”,1分50秒内则为“一般”。

国家首次面向社会招1.8万名消防员 考试要测体能心理

  图片来源: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

  此外,公告还对本次考试中的体格检查、心理测试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体格检查方面,公告称,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心理测试方面,采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值得一提的是,招录办法还特别明确,新录用消防员须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接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工作5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得提前离职。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职业生涯有何保障?

  ——工作满12年以上可由政府安排工作

  招录成消防员后,会享受到怎样的福利待遇,是不少人关心的问题。

  2018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的《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明确,消防救援人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地方政府为入职2年以内的消防员家庭发放优待金或给予其他优待。

  在本次招考中,公告提出,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相衔接、符合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地方住房保障政策;按规定享受疗养、探亲休假、救济慰问等待遇;在家属随调、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等方面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

  此外,公告还称,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对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可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

  在退出机制上,公告称,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