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笔“1.71亿人才基金”,南玻A(000012)部分前高管被深圳市经济犯罪侦查局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立案侦查。1月28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1.71亿元人才基金”不是政府给企业的一般财政补助资金,而是用于“宜昌南玻人才公寓项目”建设的专项建设资金。
南玻A2019年1月25日晚公告,公司从深圳市经济犯罪侦查局了解到,该局根据深圳证监局移交的犯罪线索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建议,经过该局自身的审查与调查决定,对曾南等公司部分前高级管理人员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立案侦查,并已对相关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记者了解到,曾南等南玻A前高管被立案侦查,与一笔人才基金事项有关。2018年4月23日,南玻A披露《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2012年至2013年中,为吸引南玻集团在宜昌地区进一步扩大产业投资,将精细玻璃及超薄电子玻璃等项目落户当地,宜昌市政府与南玻集团签署有关协议,约定当地政府对南玻集团落户相关产业给予各项扶持配套政策优惠。
该知情人士称,相关协议中包括提供30亩“宜昌南玻人才公寓”优惠用地,用于南玻集团在宜昌地区的人才引进与安置,但要获得住宅用地必须经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招拍结果大大出乎意料,30亩地总价竟达到2.5亿元人民币(此地块拍卖时宜昌市房地产市场高段位房价在7000元/平米左右),远远超出了人才公寓项目可以承受的范围。最后宜昌市政府根据与南玻签定的产业投资合作及扶持配套政策优惠协议,确定由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向“南玻人才公寓项目”提供一笔金额为1.71亿元的政府专项补助资金,专款用于“南玻人才公寓项目”开发。
南玻A称,该笔资金属于宜昌政府给予公司的补助资金,但宜昌南玻硅材料收到该笔款项后,未经当时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关适当审批即全额转给宜昌鸿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鸿泰”)。对于这笔“1.71亿人才基金”的性质,该知情人士持有不同意见。他对记者表示,该“人才基金”的1.71亿元数额是由宜昌鸿泰公司缴纳的总土地拍卖款金额与政府承诺的优惠地价款金额之间的差额来定的,而且是先缴纳后补助。“这些都有当时与政府部门签的文件作证,所以这笔钱实质并不是政府补贴给企业的普通的可以当做收益的补助资金。”该人士表示,这笔钱的用途只能用于宜昌南玻人才公寓项目建设,专款专用。
天眼查数据显示,宜昌鸿泰由深圳鹏城裕泉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裕泉投资”)100%控股,而裕泉投资工商注册的八位股东均为南玻集团原高管,其中就包括前董事长曾南等人。在“宝能系”入主成为南玻第一大股东后,曾南与多位核心高管于2016年11月集体离职。“裕泉公司成立很早,注册股东几经变更后,现在是8个人,但背后的实际股东是当时南玻集团整个经理人团队共110多人,该公司成立时都签有出资协议和股东会决议,早期南玻的年报对裕泉公司的事项也都有披露”,该人士透露。
当记者问及该项目为什么由鸿泰公司来做而不是南玻自己直接来做,该知情人士表示,“2012年到2013年正值国家加大房地产调控力度,监管部门响应政策要求非房地产为主业的上市公司不得涉足房地产开发,否则会影响再融资。而当时南玻正在推进股份增发,怕影响到上市公司再融资,就没有由南玻自己直接来做此项目”。
记者亦联系上一位南玻前高管,该人士没有对南玻的公告加以置评,只表示“希望、也相信司法机关会作出公正裁决”。
根据南玻A最新公告,目前该案侦查尚在进行中。公司表示,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记者 张晓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