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警方打掉“套路贷”涉黑组织 返还群众190余万元

丰县警方打掉“套路贷”涉黑组织 返还群众190余万元

中国网1月29日讯 2019年1月24日下午,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丰县刘邦广场组织了“丰县刘某凯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案财物集中发还会仪式”,向受害群众现场集中返还涉案财物,包括涉案现金190余万元以及涉案车辆、房产等物品。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丰县警方紧紧围绕服务人民群众,把清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作为当前的紧迫任务,打处了以刘某凯为首的涉黑组织。

2017年7月,苗某先后找刘某凯借款6.2万,后刘某凯等人通过相互作托、“签订君子协议”等方式虚增债务,短短三个月内诈骗苗某位于丰县某小区价值30余万的房产一套;在刘某凯等人索债过程中,多次采取在苗某经营的网吧门口拉横幅,拿着扩音器在苗某生活地附近吆唤,并在附近路面上、电线杆上、墙上等处喷绘侮辱苗某的字眼等方式索要债务,致使苗某网吧倒闭、离家出走。直到警方找他核实案件,这个噩梦才告结束。

一段时间以来,丰县警方陆续接到群众报警称以刘某凯为首的犯罪团伙多次以套路贷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丰县警方立即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

随着侦查工作的推进,一个以刘某凯为首的涉黑组织渐渐浮出水面,经过长线经营、缜密侦查,在基本查清该犯罪团伙组织构架及犯罪事实后,在市局相关部门指导下,2018年9月,丰县警方组织警力对以刘某凯为首的涉黑组织实施收网抓捕,一举打掉该涉黑组织,先后抓获组织成员16人。

警方查明,该涉黑组织结构紧密、层次分明、分工明确,2016年开始,在刘某凯的带领下,在刘某凯家的车库内设立“办公地点”,开始实施“套路贷”,后在丰县注册了徐州某某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又在枣庄市区成立了一家“某某金服”的放贷公司,形成了组织者、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组织成员众多的犯罪组织,以“放贷”为名,行“套路贷”之实,设置圈套虚增债务、签订陷阱条款、高额违约金协议,最后环环相套,达到骗取、敲诈被害人巨额钱财、房产、车辆的目的,对借款人采用恐吓、威胁、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手段反复盘剥敲诈,在江苏省丰县、山东省枣庄市两地大肆实施各类涉黑恶违法犯罪行为,给群众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社会影响及其恶劣。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凯等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涉及被害人80余人,涉及案件90余起,非法获利共计300余万。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9年1月4日,以刘某凯为首的涉黑组织成员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等7项罪名,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刘某凯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其余犯罪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及以下不等刑罚。

警方提醒:办理个人借贷业务时,发现自己陷入“套路贷”,一定要及时报警,警方将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杜绝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滋扰。扫黑除恶就要像“大扫除”一样,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让人民安居乐业,让社会秩序良好,让国家稳定和谐。(张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