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31日讯(通讯员 雷晋荣)日前,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依法调处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房主熊某当场支付何某装修工资9800元。
2018年8月,装修工头何某承接了熊某新房木工部分的装修,由于双方关系较熟,就未议定工价,只是商定材料由房主熊某自己购买。装修完工后,何某列了一张工价单给熊某,总计22580元,熊某认为这个工价太高,要求按18800元结算,何某未答应。双方因工资结算问题协商未果,何某遂将熊某告上法庭,要求熊某支付装修工资22580元。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承接了熊某房屋木工部分的装修工程,双方即已形成承揽合同关系,由于双方对承揽报酬未作约定,只能参照本地市场价格履行。经调解,双方同意按19800元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