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质疑声中易主 新东家中国蓝田“身世”待解

【东方金钰质疑声中易主 新东家中国蓝田“身世”待解】东方金钰于2月1日晚间连发多份公告披露,在回应上交所相关问题的同时,还宣布公司控股股东将将由赵宁变为中国蓝田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蓝田”)。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东方金钰的“新东家”中国蓝田总公司,其“身世”迷雾重重,是否如公告中所说的“农业部主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至今无人能说清楚。(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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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陷债务危机的东方金钰(600086),存货价值竟超96亿元引发各方质疑。上交所在1月31日下发监管函,要求东方金钰说明大额存货是否存在价值不实,是否存在利用大额存货掩盖“资不抵债”的情形。

  东方金钰于2月1日晚间连发多份公告披露,在回应上交所相关问题的同时,还宣布公司控股股东将将由赵宁变为中国蓝田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蓝田”)。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东方金钰的“新东家”中国蓝田总公司,其“身世”迷雾重重,是否如公告中所说的“农业部主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至今无人能说清楚。

  逾96亿元存货,真值这么多钱?

  东方金钰2018年三季报显示,该公司存货价值达96.38亿元。上交所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债务到期偿付和逾期情况,说明仍保持较高存货余额的考虑及合理性,并核实当前存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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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东方金钰在公告中回应称,公司作为以翡翠类珠宝产品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处于行业的龙头企业,“为了确保在行业的地位,公司一直以来十分注重翡翠原石的采购及储备,特别是翡翠又是不可再生的资源,随着缅北翡翠矿床开采的逐步减少,一些中高端的翡翠稀缺性越发突出。”

  东方金钰称,公司存货主要分为翡翠类和黄金类存货,截至2018年9月30日,翡翠类价值88.4亿元,黄金类价值7.9亿元。对于是否真的值这么多钱,东方金钰称2017年3月,云南珠宝协会的评估专家组对544块原石进行评估,认定其已超过账面价值。

  对于为何不卖翡翠偿债,东方金钰解释称:针对中高端翡翠类存货,因其品质较高且多处于原石状态,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且可塑性较高,“对客户鉴别能力、欣赏水平、资金水平都有较高的要求,如果公司要求在短时间内变现,售价相对其市场价值将面临较高折价,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公告显示,已抵押的翡翠毛料及成品价值11.3亿元。东方金钰称,正积极与债权方沟通,以提升公司存货流动性,增加销售回款规模,保持合理的存货规模。东方金钰同时强调称,公司存货规模真实、核算清晰,均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历年末翡翠原石类存货均经专家组评估,不存在利用大额存货掩盖“资不抵债”的情形。

  董事长宣布辞职,实控人将变为中国蓝田

  在强调存货真实的同时,东方金钰同时宣布公司实控人将变成中国蓝田总公司。

  公告显示,东方金钰1月3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兴龙实业的通知:兴龙实业的股东赵宁、王瑛琰与中国蓝田于1月31日就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相关事项达成共识,赵宁、王瑛琰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兴龙实业100%的股份转让给中国蓝田。转让完成后,中国蓝田将间接持有东方金钰31.42%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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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权变动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兴龙实业,实际控制人为赵宁。本次股权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变,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蓝田。

  公告显示:中国蓝田是“农业部主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前身为“中国农业物资供销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瞿兆玉。

  根据公告,中国蓝田承诺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继续推进债务司法重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现金资金周转、为新取得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增信等措施恢复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并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以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通过重组帮助上市公司恢复正常盈利能力,但目前尚无具体重组方案。

  股份让渡完成后,中国蓝田将会对东方金钰董事会进行改组,与此同时,东方金钰在同日的公告中称,赵宁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本着对投资者和广大股民负责的态度,赵宁先生愿意以控股股东豁免上市公司债务的形式补偿由于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对公司造成的较大亏损。”

  中国蓝田“身世”存疑

  东方金钰实控人变更为“农业部主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国蓝田同时给出多项承诺,看样子东方金钰的问题终于迎来转机。不过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关于中国蓝田的“身世”,同样“身世”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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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眼查显示:中国蓝田投资人为农业部,法人代表为瞿兆玉。该公司官方网站这样介绍自己,“中国蓝田总公司成立于1989年,总部位于北京,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中央大型企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的全资公司。”

  不过有媒体曾就此事采访农业农村部官员,对方称农业部与蓝田并无关系。那中国蓝田究竟是什么来头,究竟是不是农业农村部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青年报早在2002年就曾对此进行调查,勾勒出中国蓝田的诞生史。

  1994年8月,沈阳市政府批准蓝田股份公司为农业企业,归农业部管理。

  1997年5月26日,农业部致函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称:农业部持有蓝田股份公司1828万股国家股,拥有该公司配股认购权548.4万股。我部拟将中国农业物资供销总公司的净资产认购本次配售的全部股份。要求对物资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立项。

  1997年11月20日,农业部发出文件:“经部研究决定,将物资公司的全部资产、人员等划转蓝田股份公司,法定出资人变更为蓝田股份公司,划转后物资公司为蓝田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998年初,瞿兆玉将物资公司的法人代表换成自己,并开始办理物资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蓝田总公司的手续。

  1998年1月23日,农业部致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称:“因工作需要,聘任瞿兆玉同志担任中国农业物资供销总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职务。”1998年2月名称变更结束,中国蓝田总公司由此诞生。

  在中国蓝田总公司诞生第二年,农业部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政企脱勾的指示精神,决定将所持蓝田股份公司中的国家股交中水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取消蓝田的代理。但最终将股权无偿划转给湖北洪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