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

  本市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

  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北京市纪委监委昨日发文介绍了在追逃和防逃方面的工作举措和成效,2018年阻止了15名企图外逃的监察对象出境,实现外逃人员“零增长”。文章介绍,北京市追逃办印发《北京市关于“追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明确了10项机制,细化20项工作任务,将防逃工作与追逃追赃工作同部署、齐推进。

  同时,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严格执行党员干部的证照管理、出入国(境)审批报备制度,把防逃工作与“裸官”任职岗位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管理结合起来,凡是北京市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只要未经正常程序私自出入国(境),第一时间都必须向市追逃办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