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恩施2月1日电(通讯员连曼妮 杨婕妤)湖北省利川市一女子因盗窃罪被利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而她的作案对象,竟是昔日里情同姐妹的闺蜜。
被告人舒某某与被害人杨某是多年好友,舒某某长期借住在好友杨某家中,因为两人有多年的友情基础,杨某对舒某某也从不设防。
2018年9月的一天凌晨,舒某某趁杨某睡着后将杨某手机里的电话卡安装到自己的手机上,通过一系列操作将杨某部分具有支付功能的软件进行了密码修改。密码修改成功后舒某某便操作杨某的手机,将杨某支付宝内人民币5500元转账到了自己的支付宝里。
得到钱后的舒某某打开手机在网上玩一款叫做“北京赛车”的游戏,将盗窃得手的5500元人民币分三次充值到游戏账户中,可没过几个小时,舒某某便将这5500元输得所剩无几。
第二天早上8点多钟,输得一干二净的舒某某又将杨某包内的信用卡偷偷拿走通过信用卡套现的方式,套取了现金6000元。
至此,舒某某两次盗窃共窃得人民币11500元。
2019年1月14日,由利川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舒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利川市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舒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责令被告人舒某某退赔被害人杨某人民币1.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