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明确中小学寒假工作“十不准”

近日,济南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中小学寒假工作“十做好、十不准”的具体要求,并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与改革的10条指导意见,严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规范作业批改,加强对作业质量的评价与监控。

济南市教育局明确要求,寒假工作要“十做好”,主要包括做好师德师风教育和教师奉献活动、做好教育理念大学习大讨论、做好学生假期生活指导、做好课后教育服务、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和“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等。

寒假工作“十不准”主要包括不准对期末考试进行违规评价、不准随意调整放假时间、不准违规组织统一补习、不准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不准逾越师德红线、不准为课外培训机构提供服务、不准留校园安全死角、安全教育不准麻痹大意、法治教育不准搞形式走过场、不准搞任何形式的“节日腐败”。(魏海政)


(责编:郜林筱(实习)、陈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