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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合肥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中共合肥市委批准,中共合肥市纪委、合肥市监委对肥东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贤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贤虎身为中共党员、国家机关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滥发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违反群众纪律,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贤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借公权谋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合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合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贤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