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阳娜)记者27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自2019年4月28日起,北京市将开展动产担保统一登记系统试点。由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物权法赋予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的抵押登记职能委托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履行,整合北京市动产融资担保登记机构。
根据此次试点,当事人在办理北京地区的动产抵押业务时,应在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统一登记,不再登陆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办理。
从具体登记流程来看,该系统实行“线上填写注册信息+现场审核用户身份”的注册流程,当事人登陆登记系统,自主操作填写动产抵押登记相关信息,确认提交登记信息时,该笔登记即生效。登记生效后将在登记系统进行公示,并提供查询证明文件,同时在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于2018年5月25日前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动产抵押登记网上申报查询系统办理的动产抵押登记或2018年5月25日至2019年4月28日8:00在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办理的动产抵押登记,需要变更和注销登记的,仍在原系统办理。2019年4月28日8:00前当事人已通过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提交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但尚未办理登记的,应在原系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