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国内 • 正文

“毒糖案”李锦莲20年后被释放:耿耿于怀妻子的死(2)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欧爱铎

  郭兰香在公安笔录中提到,她和哥哥去县检察院找了吴检察长,并说好最迟两天之内把李锦莲送到检察院;吴检察长说可以先到检察院,但还是要跟刑警大队一起联合办案;李锦莲担心回到刑警队又被打,仍说要她找她哥去和刑警队的人说不要打他。

  11月12日,在村干部、郭兰香和女儿的陪同下,李锦莲到县检察院说明情况,当天下午被送到县公安局,当晚转移到盆珠乡派出所,12月初又被送回刑警大队。这段时间,家属一直不知道李锦莲被关在哪里,直到12月15日李锦莲被刑事拘留,移至看守所。

  2011年和2018年的两次再审中,检方均指出,在监视居住期间将李锦莲主要控制在盘珠派出所、公安局刑警大队,二十多天连续审讯,不符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在12月5日之前,李锦莲一直没认罪。12月5日第41次讯问时,李锦莲突然认罪;22日被宣布逮捕后,又全部翻供,称有罪供述是在“被打得受不了”的情形下作出的。

  吕云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李锦莲认罪第二天,他去核对笔录时,李就翻供了。“我问他一个月都没有交代,昨天晚上为什么交代了,他说他们打了我。”

  李锦莲至今还记得,在刑警大队的12天里,签了11份有罪供述、78张材料纸,故意把“莲”签成“连”。从卷宗看,有的一天有早中晚三份笔录、询问到凌晨三四点等。

  针对李锦莲所述刑讯逼供情况,吉安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公诉人传遂川县公安局主办此案的侦查人员康某到庭作证,康证明,在审讯过程中没有刑讯逼供行为,李锦莲在庭审中承认康某没有对其刑讯逼供。

  2005年律师朱中道对李锦莲在看守所的同监室人员田某、李某等人的调查笔录显示,李锦莲被送进看守所时,“脸色寡白,精神不振”,胸前和背上有明显的伤,可见红肿;双手手腕处有铐痕,左手被铐到变形,从肩胛骨处向后拐,不能正常伸展。李锦莲经常喊痛,多次哭。为了减轻他的痛苦,李某帮他接了左手骨骼,帮他贴膏药,用民间偏方“铁打水”每天帮他擦伤,上下午各一次,擦了一个多月。除了李春兰,看守所的张所长也帮他买过膏药。

  田某听李锦莲说,他在公安机关里被“吊腊肉”,白天反手铐悬,晚上双手向前铐悬,铐一晚到天亮,不准睡觉;右耳被打坏了,听力下降。“除了被铐被打,还饿他的饭,断他的水,剥掉衣服冻他等等。”

  李锦莲回忆,同监室的郭某曾在号子里“审”他,前后4次,还安排了“审判长”“书记员”。因不交待“罪行”,他在寒冬腊月遭受了“洗冷水澡”“过独木桥”等体罚。

  最终,郭某等人的证言被作为原审认定李锦莲犯罪事实的七个依据之一。另六个依据中,有李锦莲7岁幼子李华的笔录,因询问地点在乡政府、询问时间长达两日,均违反了刑诉法规定,在后来的再审中被否决了。

  2011年江西省高院第一次再审中,省检察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公安机关有刑讯逼供、诱供等非法取证的行为,但公安机关在办案方式、方法和相关程序上有争议和不当之处。一审开庭时侦查员唐某到庭作证否认存在刑讯逼供,李锦莲当庭也肯定康某没有对他刑讯逼供,而由于参与侦查审讯的人员众多,不能排除其他侦查人员有刑讯逼供、诱供的行为。

  第一次再审判决认定:吕云陈述他给李锦莲买了一瓶红花油,是由于当时李锦莲被脚镣铐伤,没有反映存在刑讯逼供情况;看守所同监室人员胡某、李某、田某所述情况都是听李锦莲诉说的,属于传来证据,没有其他证据补强,不能证实本案确实存在刑讯逼供的情形。侦查机关的情况说明也证明其他侦查人员不存在刑讯逼供情况。

  2018年第二次再审,李锦莲及辩护人依旧提出其遭受严酷刑讯逼供、疲劳审讯、非法拘禁。但判决书上并未对此进行相关认定。这次李锦莲向省监察委提交的两份刑事控告书,主要是针对刑讯逼供的控告。

 7月20日,李锦莲与女儿时隔多日回到家中,小路已被荒草淹没,屋旁荒草丛是老房子原址。

7月20日,李锦莲与女儿时隔多日回到家中,小路已被荒草淹没,屋旁荒草丛是老房子原址。

  这些年,李春兰无数次假设过那些可以避免悲剧的环节:

  如果当年是父亲去外面打工,是不是就可以避开这一劫?如果那天父亲不去喝满月酒,是不是就不会经过三岔路口?如果她的那封信写长一点,父亲在老师家多待5分钟,是不是就一点嫌疑也没有了?如果当时家里早点把自己叫回来,母亲是不是就不会死了?

  她最后悔、遗憾,最无法释怀的是,当初没有把母亲的死因弄清楚就出殡了。她一门心思扑在父亲的案子上,很多事情想不到去问、去做,等回过神来,已经晚了。

  陈春香之死

  在遇到陈春香之前,李锦莲跟父亲较劲,一直不肯结婚。

  他从小渴望走出山村,出人头地。他想读书,但读完小学,父亲就不让他读了。后来他想去当兵,父亲怕他一去不回,又从中阻挠。为了让他安定下来,父亲开始催他娶妻,他一直不理会,拖了好几年。

  当时李锦莲在村里的碾米厂打铁,陈春香来碾过几次米,他看这个女孩长得漂亮,讲话斯文,“感觉很有教养”,跟其他女孩子不一样,便上了心。

  1973年结婚时,李锦莲24岁,陈春香20岁。婚后生下李春兰和两个弟弟。

李锦莲与妻子合照。 澎湃新闻记者 张小莲 翻拍

李锦莲与妻子合照。 澎湃新闻记者 张小莲 翻拍

  在李锦莲眼里,妻子善良、贤惠、孝顺,“脾气相当好”。有次妻子去算八字,算出他有厄运,偷偷找了道士做法事、画符,希望保佑他一生平安。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国际   |   国内   |   财经   |   科技   |   娱乐   |   汽车   |   房产   |   教育   |   军事   |   生活   

Copyright © 2002-2017 eastdaily.net.cn. 东方日报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