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到手的錢少單位和農民工聯手“規避”繳納社保

原標題:怕到手的錢少 單位和農民工聯手“規避”繳納社保

  農民工怕到手的錢少,用人單位怕招不來人

  部分用人單位和農民工聯手“規避”繳納社保

  律師建議,加快全國社保統一信息平台的建立,同時加大對繳納社保好處的宣傳

  “不繳,俺在老家繳了新農合。要是強迫,俺就不干了。”2018年12月17日,遼寧鐵嶺市某設備加工廠全體職工大會上,廠長鄭愛華磨破了嘴皮子也沒能說服劉志強等農民工參保。

  《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2018》數據顯示,像鄭愛華的廠子這樣,我國社保繳費基數不合規的企業達73%。2018年12月14日~18日,記者採訪遼寧建筑、制造業等農民工較為集中的行業企業發現,部分用人單位和農民工竟聯手“規避”繳納社保。

  聽說錢少了,答應復工的人少了一半

  鄭愛華的廠子有83名農民工,以往繳社保出於農民工自願,不願繳的74人簽訂“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書”,鄭愛華每個月多給每人150元的全勤獎。2019年,這種行為可能會讓鄭愛華面臨處罰,因此,新年伊始他便試圖說服農民工繳社保。然而,由於繳納社保之后,到手的錢就降低了,在職工大會上,在繳納社保自願書上簽字的農民工寥寥無幾,有人表示要換工作。

  面臨同樣情況的還有李勇。李勇是遼寧朝陽市十裡八村有名的“包工頭”,曾介紹500多名鄉親到沈陽、長春等地打工。最近七八個項目部負責招人的工作人員陸續打來電話通知他,2019年給的報酬會減少,用來繳納社保,讓他聯系農民工提前打好招呼。結果,農民工一聽說“到手的錢少了”,答應復工的人數少了一半。

  為招農民工,用人單位耍手段“規避”

  林輝最近在為今年的招工做准備。他為項目部的鋼筋工、模板工、砼工、砌筑工、抹灰工、外牆保溫工等按照小時計算勞動報酬的崗位制作了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怕今年招不來人,隻能耍些手段換簽臨時工、零工合同,工作時長、工資報酬沒變化農民工們能同意。”

  2018年12月初,在大連一家小型物業公司,林秀麗等8名一年期勞動合同快到期的員工並沒有收到“續簽協議”。相反,公司網站上打出招聘啟事,粗體字加黑了一條“城鎮退休或已有社保人員優先錄取”。副總經理給林秀麗等人的答復是,繳納社保,每人每月到手少560元,可以繼續錄用。不同意的,單位多發1個月工資可以另覓他職。

  除了換合同、招聘已有社保人員,沈陽某機械廠分管人事的副廠長蔡銳成正在對接勞務外包業務。“2019年開始,廠裡准備把部分不定期生產線外包出去,繳納社保增加的成本要比外包出去增加的成本多30%,這樣也可以降低臨時生產招用人員的糾紛風險。”

  企業用工的變化,讓“信息靈通”的李勇擔心,未來企業在招工時將會更挑剔和苛刻,不再是“會不會干活”而是“能不能干好活”。屆時,會有一大批技能水平低的中老年農民工越來越難找到工作。

  意願低迷背后,繳社保的困擾仍在

  遼寧某建筑公司人事部門工作人員孟鳳琴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以一個農民工工資為1萬元計算,繳納社保后,按下限3709.05元基數(沈陽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平基數)繳納,企業繳741.81元,個人繳296.72元。企業每人每年僅社保就多繳8901元,考慮到減負政策還未落實,“用工成本還是上漲了”。

  2018年9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為了不給企業增加負擔,在社保征收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現有征收政策不變。“不過,一些企業‘擔心’稅務等部門的檢查。”鄭愛華解釋,改革前,有關繳納社保的爭議,農民工到社會保險基金稽核部門投訴,社保稽核要求企業補繳社保並繳納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改革后,保費均通過企業基本賬戶扣劃,如果有問題,稅務部門會認為,企業賬目核算中職工薪酬不准確,個人所得稅等未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由此還導致企業所得稅申報不准確,將面臨稅務處罰,還有社保部門的行政處罰。

  此外,企業還要面臨工傷賠償的風險。遼寧青鬆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金海告訴記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是企業必須履行的義務。隨著農民工法律意識的增強,無論是何原因,隻要沒交社保,農民工出了工傷,用人單位必須照單賠償。

  近年來,農民工社保異地轉移越來越方便,可農民工還是不願繳社保,這是為何?在北京打工8年、老家在遼寧彰武縣農村的農民工劉琦道出緣由,“養老金賬戶雖然可以跨省流動,但是社會統籌不易帶走。”他特意讓讀研究生的兒子幫他算了一筆賬,2017年度北京社平工資101599元,阜新是54331元。同等條件下,在北京就業的劉琦堅持不到15年的話,一旦回到經濟較為落后的家鄉,養老金收益要打不少折扣,交了更多的錢,卻沒享受到更高的退休待遇,不劃算。

  循序漸進,出台政策應保駕護航

  全國社保劃歸稅務局征收后,杜絕了用工企業少繳納、漏繳納、未正常繳納社保等問題。然而,遼寧省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王磊認為,企業社保繳費從不合規到完全合規,不會一步到位,需要過渡期。在征管體制調整的力度安排上,應該盡可能平穩過渡。因此,要企業減負,社保轉移、合理統籌等相關政策應保駕護航。

  孟鳳琴呼吁,降低企業社保繳費率為企業減負。“農民工的社保來自施工單位,但是施工單位的資金來源於項目,而項目部在預算及造價等方面又沒有專門的這筆費用,包袱都壓在了施工企業。2015年開始,國家總體社保費率從41%降至37.25%,但社會平均工資上漲,繳費基數調高,企業普遍期待進一步降低社保費率。”

  王金海律師認為,當前社保轉移不暢仍是農民工不願繳社保的主要原因,國家應當加快全國社保統一信息平台的建立,同時加大對繳納社保好處的宣傳,讓農民工知道累計繳納15年,退休時可享受退休金和終身醫保﹔連續繳納符合當地醫保報銷標准,住院可以享受報銷﹔在企業工作時間發生工傷,可以享受對應的工傷報銷待遇。

  48歲的農民工張利民則期望,國家對45歲未繳納社保而又想繳納社保的農民工出台相關政策,讓像他一樣的農民工也能享受到城鎮職工的社保待遇。

  (部分被採訪者為化名)


(責編:陳海燕、蔣成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