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的托管费和伙食费能否退还?

  近日,九江市浔阳区东风小学数名家长反映,去年秋季开学时,针对学生放学回家后无人看管等情况,该校开展了托管服务,且解决学生在校用餐问题。但该校每月预收了足额的费用即托管费200元/月、伙食费160元/月之后,并未根据实际服务天数结算。

  家长陈女士表示,该校刚开始推出托管服务时,有几个月的托管天数能保持每月20天,后来缩减至16天或更少时间,但托管费每月照收200元。该校收取学生伙食费同样存在多收不退的情况。比如学校组织相关活动,学生不用在校用餐,每月用餐数显然少于20餐,但每月伙食费仍为160元(标准为8元/餐)。尤其是1月份更为不合理,学生在校用餐天数仅为13天,但学校收了140元伙食费。

  对此,浔阳区教体局表示,据初步调查,该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一至二年级200元/月、三至六年级160元/月,服务时间基本保持每周4天,不存在“缩水”现象。1月份考虑到天气寒冷及学生安全等情况,该校暂停了课后托管,该月也未收托管费。而伙食费情况,去年10月因黄金周放假,该校食堂已相应核减了收费。今年1月因教体局寒假放假通知尚未下发,该校估算就餐时间延长至1月25日,所以按18天标准预收学生伙食费140元/人。目前浔阳区教体局已责成该校将多余的伙食费退还家长,并严格按要求规范收费管理工作。(童梦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