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组织专门买千万别墅藏赃:屋子里铺满13亿现金

  近日,河南许昌建安区公安局通报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藏身境外,遥控操纵网络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量发展下线人员,从事传销活动。截至目前,警方已抓获主要嫌疑人27名,在该团伙专门用来藏匿非法所得的一栋房屋里,警方查扣涉案现金高达13亿元。

查扣涉案现金13亿元

查扣涉案现金13亿元

  这是2018年8月29号,河南省许昌警方在打掉一个特大网络传销团伙后,前往浙江金华查扣涉案现金时的画面。让警方没有想到的是,犯罪嫌疑人买下一栋价值千万别墅,专门用来藏匿非法所得,在现场查扣的涉案现金高达13亿元。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打击网络传销专案组成员徐亚方:那里边三件屋子,其中一间什么都没放就放了一张桌子,全部堆的都是钱,然后用箱子各种各样的纸箱给装起来,全是现金,另外一个小的储藏室也是装满了,还有一个房间也是用旅行箱装了很多,全是现金。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打击网络传销专案组成员徐亚方:那里边三件屋子,其中一间什么都没放就放了一张桌子,全部堆的都是钱,然后用箱子各种各样的纸箱给装起来,全是现金,另外一个小的储藏室也是装满了,还有一个房间也是用旅行箱装了很多,全是现金。

  许昌警方介绍,2018年6月,他们接到当地工商部门转交的线索,浙江杭州一家名叫“我是小丑”的网络公司疑似通过网络开展传销活动。警方初步调查发现,这家公司推出了一款名为IAC的网络平台,宣称是以区块链、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基础打造的社交平台,在国内多地组织活动进行推广,实际是在从事传销活动。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袁献超:它是采用了会员推荐注册制,然后要求会员缴纳入门费,平台设定高额的回报来引诱会员加入,拉人头发展下线这种形式,明显是一个网(络)传(销)模式。

  警方通过侦查发现,这家公司注册地虽在杭州,但是一个空壳,公司注册的法定代表人沈某常年在境外,并没有实际参与经营,而是有人冒充沈某的身份对进行推广和商业活动。

虚拟“种子”发展下线 层层提成

虚拟“种子”发展下线 层层提成

  为了查清这个网络传销团伙的具体情况,警方对这个名为IAC的传销平台进行了深入侦查,掌握了这个团伙的组织架构、骨干成员,以及平台的后台数据、资金流向。

  警方调查发现,这个平台虚拟一种名叫“种子”的交易对象,以高额回报作为诱饵,吸引新会员。新会员必须获得老会员的激活码激活以后才可以注册成为会员,之后才可以购买、持有所谓的“种子”,并发展下级会员。平台以2000元一个的价格将所谓的“种子”卖给注册会员。平台向会员承诺,每个种子都会增值,获得平台收益。但只能在平台内部流通,本身并不具备任何价值。会员持有期间的收益,平台同样是以种子进行结算的,平台可以生成无限数量的种子。但是,平台不会回购会员手里的种子。而且平台设定规则,下线会员的每一笔交易,上线会员都能获得不同比例的提成,会员级别越高,抽成比例越高。所以老会员都在努力地吸引新会员加入,发展下线,越滚越大。而传销团伙一旦从会员那里获得进账,就立刻取现。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打击网络传销专案组成员刘博:很多账户基本上是每天都要去取现,大额取现,最大有几十万,最少的就是在自动取款机上,每天他把这张卡里的满额2万元全部取完。

  通过侦查,警方确定了10多名长期负责取钱的犯罪嫌疑人。这些人取钱后,一般会开车前往浙江金华。

  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袁献超:把钱取出来进行现金沉淀,不在银行账户上趴着。

  随着侦查的深入,警方逐步掌握了这个平台的数据信息,确定了这个团伙的组织架构、主要成员和运行模式。这个团伙的主要成员长期在藏匿境外,租赁境外服务器搭建平台,雇佣团伙在国内推广操作。2018年8月中旬,团伙的主要成员陆续回国。8月下旬,警方实施抓捕,抓捕犯罪嫌疑人27名,在主要犯罪嫌疑人叶某涛位于浙江金华的别墅里,警方查扣了这个团伙的非法所得13亿元现金。

  线上线下“包装” 鼓吹返利拉会员

  这个团伙从2017年11月开始推出网络平台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在9个多月的时间里,平台发展注册会员90多万。这个团伙究竟是如何组成的?他们又是如何进行推广?继续来看警方的调查。

据警方介绍,这个团伙的主要成员分为三个层级。其中主犯叶某涛是整个平台的设计者,也是主要出资人,整个团伙由他管理指挥。第二个层级则主要负责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包括技术维护、财务管理和现金保管等。平台的第三个层级由推广人员和取现团队、高级别会员等组成。

  据警方介绍,这个团伙的主要成员分为三个层级。其中主犯叶某涛是整个平台的设计者,也是主要出资人,整个团伙由他管理指挥。第二个层级则主要负责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包括技术维护、财务管理和现金保管等。平台的第三个层级由推广人员和取现团队、高级别会员等组成。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袁献超:专业取款支付2%的佣金,你今天给我取100万块钱,我就给你2万块钱你拿钱走人,就这样他培养了几百人的取款队伍。

  据了解,叶某涛于2017年底前往境外,成立团伙,搭建了网络传销平台。之后他们骗取了长期在东南亚务工的沈某的资料,注册了公司。他们一方面雇佣职业经理人吴某以空壳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某的身份在全国多地进行推广、参加商业活动;另一方面,组建团队在网络上进行推广。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打击网络传销专案组成员陈昊:在网上,有一些团队的领导人去发一些自己购买的豪车,自己获利了多少多少钱,然后买房子这些就来吸引更多的人,说我做这个IAC(平台)赚钱了。你们都来做IAC(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