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基金相关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对“重要提示”部分进行了更新。
2、“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本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信息,本基金基金经理发生变更,增聘杨扬先生为本基金基金经理。
3、“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情况的内容。
4、“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的内容。
5、更新“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部分的内容。
6、更新“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的内容。
7、更新“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申购、赎回开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内容。
8、“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风险收益特征的内容,新增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9、新增“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部分的内容,并更新后续序号。
10、更新“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的内容。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