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替代性股票。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股指期货、权证、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投资于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组合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1、组合复制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2、替代性策略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等进行替代。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
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1%,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五)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4)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7)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8)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9)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1)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2)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3)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除第(7)、(14)、(15)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制、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收益率。
若基金标的指数发生变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随之变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根据投资情况和市场惯例调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组成和权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基金管理人应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在股票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产品。
(八)基金的融资、融券、转融通
本基金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以及参与转融通等相关业务。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2018年第4季度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例(%)
1 权益投资 523,502,843.90 97.19
其中:股票 523,502,843.90 97.19
2 固定收益投资 117,601.80 0.02
其中:债券 117,601.80 0.02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3,730,520.10 2.55
7 其他各项资产 1,266,630.83 0.24
8 合计 538,617,596.63 100.00
注: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包含可退替代款的估值增值。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1,673,825.00 0.31
B 采矿业 21,939,179.04 4.08
C 制造业 192,609,401.16 35.8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811,927.60 3.87
E 建筑业 19,947,789.34 3.71
F 批发和零售业 10,795,325.95 2.0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864,568.29 2.95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9,101,923.37 3.55
J 金融业 179,373,132.49 33.35
K 房地产业 30,435,371.56 5.66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687,160.80 1.24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90,096.30 0.09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549,418.00 0.29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223,189.00 0.41
S 综合 - -
合计 523,502,307.90 97.34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42,075 24,824,670.75 4.62
2 601318 中国平安 363,838 20,411,311.80 3.80
3 600036 招商银行 692,952 17,462,390.40 3.25
4 601166 兴业银行 697,716 10,423,877.04 1.94
5 600000 浦发银行 985,948 9,662,290.40 1.80
6 601398 工商银行 1,811,300 9,581,777.00 1.78
7 601288 农业银行 2,502,400 9,008,640.00 1.67
8 000333 美的集团 222,697 8,208,611.42 1.53
9 601668 中国建筑 1,410,327 8,038,863.90 1.49
10 002415 海康威视 309,876 7,982,405.76 1.48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17,601.80 0.0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17,601.80 0.02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110049 海尔转债 960 96,000.00 0.02
2 110045 海澜转债 220 21,601.80 0.00
3 - - - - -
4 - - - - -
5 - - - - -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 合约市值(元) 公允价值 风险说明
变动(元)
买入股指期货
沪深300股指 多头合约的目
IF1901 期货IF1901 8 7,208,640.00 -413,220.00 的是进行更有
合约 效地流动性管
理。
买入股指期货
沪深300股指 多头合约的目
IF1906 期货IF1906 4 3,601,920.00 -170,100.00 的是进行更有
合约 效地流动性管
理。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583,320.00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397,620.00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1,297,620.00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