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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8)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CoCo

2018年9月12日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标的指数并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将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标的指数由MSCI中国A股指数变更为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以及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决议生效后的三十个开放日内,原合同《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华夏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2018年9月17日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华夏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的存续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交易

(一)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

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3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简称:MSCIA股;交易代码:512990)。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本基金不影响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

(二)IOPV的计算

基金管理人在每一交易日开市前公告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并将计算结果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发送,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外发布,仅供投资者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

1、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为: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金替代的替代金额+申购赎回清单中退补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最新成交价相乘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最新成交价相乘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最新成交价相乘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的预估现金部分)/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3位。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并予以公告。

(三)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情形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终止基金的上市交易,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不再具备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上市条件。

2、基金合同终止。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上市。

4、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5、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若因上述1、3、4、5项等原因使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由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变更为跟踪标的指数的非上市的开放式指数基金,届时,基金管理人可变更本基金的登记机构并相应调整申购赎回业务规则。

(四)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交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申请在包括境外交易所在内的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场内份额与场外份额两种,分别适用不同的申购赎回办法。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停止办理场外或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并提前公告。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1、场内申购赎回

对于在场内申购赎回的投资人,应当在场内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中“(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相关描述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新增场内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公告。

2、场外申购赎回

对于在场外申购赎回的投资人,应当在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北京分公司及设在北京、上海、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场外申购赎回相关业务。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27/28

传真:010-88087225

(2)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100033)

电话:010-88066318

传真:010-88066222

(3)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1/82/83

传真:010-64185180

(4)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9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190)电话:010-82523197/98/99

传真:010-82523196

(5)北京崇文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100033)

电话:010-88066442

传真:010-88066214

(6)北京亚运村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100033)

电话:010-88066552

传真:010-88066480

(7)北京朝外大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100033)

电话:010-88066460

传真:010-88066130

(8)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1幢103号(100025)

电话:010-85869585

传真:010-85869575

(9)上海静安嘉里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15号静安嘉里中心办公楼一座2608单元(200040)

电话:021-60735022

传真:021-60735010

(10)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306房(510623)

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067182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场外与场内申购赎回的销售机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停止办理场内或场外申购赎回业务,并予以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场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场内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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