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区(一期)东侧 镇金马大道县医院东侧 镇金马大道县医院东侧
建筑密度 ≤25% ≤25% ≤25%
容积率 ≤2.0 ≤2.0 ≤2.0
绿地率 ≥35% ≥35% ≥35%
建筑高度 ≤60米 ≤60米 ≤60米
批复日期 2012.03.22 2015.12.31 2015.12.31
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椰岛小城二期大健康住宅A区于2017年6月23日取得了“(2017)澄建规建证第09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建设8幢房产,总建筑面积地上53408.41㎡地下2257.14㎡。具体明细
如下:
工程内容 建设性质 层数 幢数 建筑面积(㎡)地上 建筑面积(㎡)地下 备注
6#商业 新建 3 1 1818.14
7#商业 新建 3 1 1651.28 934.6
8#商业 新建 3 1 1125.22
幼儿园 新建 2 1 2169.91 1322.54
9#住宅 新建 18 1 5319.84 先建1至5层
10#住宅 新建 17 1 17959.66
11#住宅 新建 17 1 18044.52
12#住宅 新建 18 1 5319.84 先建1至5层
合计 53408.41 2257.14
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椰岛小城二期大健康住宅项目A区于2017年11月6日取得了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编号为46902320171106010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规模55665.55㎡,包含2栋3层商业楼(6#、8#楼),1栋3层商业楼及地下室(7#),1栋2层幼儿园及地下室2栋18层(9#、12#楼,先建1-5层),2栋17层(10#、11#楼)。
⑤预售许可证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椰岛小城二期大健康住宅项目A区10#(
层)房屋建筑面积
17082.24㎡已于2018年
月
日取得了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颁发的“[2018]澄房预字
号”《房产预售许可证》。(三)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委托人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被评估单位海南椰岛阳光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100%股权。
(四)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有:资产评估管理部门,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按照本评估目的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对委托人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三、评估目的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海南椰岛阳光置业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权益事宜,委托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8
年
月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涉及的海南椰岛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进行评估;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为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海南椰岛阳光置业有限公司股权事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该行为是依据2018年
月
日《集团领导班子扩大会会议纪要》,即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南椰岛阳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光置业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会议纪要实施的。
四、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本次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一)评估对象评估对象为阳光置业的全部股东权益。(二)评估范围评估范围为阳光置业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年
月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阳光置业于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众环审字[2018]17006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次评估工作在审计
的基础上进行。纳入评估范围的总资产账面价值37,266.37万元,总
负债账面价值25.00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37,241.37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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